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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教师节,关注的事竟然是送礼。观念确实进步,收不收已经不是问题,问题是礼能够收到多大。例如家长送老师一次境外游,可以吗?结论也近乎得出,可以的,完全是可以的。但为什么是可以的啊,道理又各不相同。
一个道理说,法律上讲,老师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非公司、企业人员,处在法律空白地带,受贿了也无法定罪量刑。这个道理我知道,但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教师接受家长所送的境外游并未受贿,还是受贿了却无法算受贿罪?
这种事情,好有一比。例如官员接受别人送美色或者字画,都曾经无法算作受贿罪的。大家是多么恼怒啊,没有人不说这是“行贿受贿新动向”,没有人不说要完善法律,以免这种受贿而没法管的事情蔚然成风。换成教师了,情况就不同了,你可以接受任何“馈赠”,法律上管不着,也无须呼吁管起来。这是什么鬼道理。
岂止是不得呼吁管起来,还要打消你想管起来的念头。那就是分析如果把教师收受重礼管起来会怎样?结论当然明确:不要以为有了法律就可以管了,管不住的,因为中国人历来重教育,独生子女更培养到不惜血本,因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因为教育资源严重稀缺。
我想,这样讲,可以说你要惩罚官员腐败也是惩罚不了的,因为中国人历来想当官,因为大家都在朝官道上走,因为官位严重稀缺。我固然知道徒法不足以自行,但你总不能因此就把完善法律的念头都打消,所以还要是完善制定反腐败的法律,但为何就不必去完善教师受贿的法律了呢?
劝人不要想着完善法律还算客气,不客气的还要你不许有道德上的指责,你一指责,就叫做“道德洁癖”。洁癖,当然是一种病态,属于清洁过头;但我想,你不能以洁癖为例,来证明讲卫生是不应该的,更不能说“嗜痂癖”是正常的。就目前看来,无论哪一行业,道德都算不得太多,比较而言,到底是洁癖之忧为大,还是嗜痂癖之势为强?
教师该不该收受重礼,我看只要有道德这个概念的地方,都不难得出判断,当然,你根本就要取消道德,那另当别论。我看到有人说,整个社会都这样,有什么道理只要求教师呢?这个话,你还可以套到任何别的行业里去,于是整个社会都这样,就只好整个社会都不要有道德要求了,而且未来也无须有道德了,因为我们的下一代也已经接受了这样的教育。
我还看到有人说,教师才拿多少钱,凭什么就要讲那么多的道德?这好像很唬住了一些人,拿钱少,所以道德就不必有。那我想问一下,有的人甚至连职业都没有了,一分钱拿不到,是不是就更理由不道德了呢?这种理由,与其说是在要求权益,不如说是对那些拿钱少的人的道德污蔑。
我丝毫没有苛求教师的意思,深知教师受着怎样不合理制度的管理,也了解在一些地方教师生活确实非常艰难。但一般而言,仅仅从收入上来说,今日教师的收入状况,以及相比于社会很多行业的职业稳定性,已经与前些年大有不同,请问公民对教师形象的职业肯定是不是也在上升呢?也许,教师职业的道德要求,会是这个社会在道德上最后需要摧毁的一个道德领域。那么,我们为明天而悲哀吧,虽然现在你可以还有一种“反抗道德洁癖”的快感。
道德要求无非树立一些耻感,让你做了某些事情后不能心安理得。看到非道德和伪道德横行,那么应该进行道德的恢复,并确立真确的道德,而非干脆把道德取消掉。社会需要重建,但一个没有基本是非的社会,万劫不复罢了,谈得上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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