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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版药家鑫让谁蒙羞【原创】

(2012-06-28 21:30:56)
标签:

女版

药家鑫

杂谈

分类: 杂谈稗闻辑录

                    女版药家鑫让谁蒙羞【三言两语】

  六月十七日上午十一时许,山东临沂贵族居住区“香榭丽都”小区里,上演了一出女业主飞车撞飞母女的惨剧:年仅四岁女儿死亡,母亲仍然在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不可思议的是肇事女司机不光自己不救人,竟然脱光衣服躺在地上撒泼耍赖地阻止救护车进入,被网友冠以“女版药家鑫”的称号。
  故意飞车撞人致伤致死,后果是严重的。可事发后,如果“女版药家鑫”及时积极进行救治,极有可能挽回孩子的生命,让人义愤填膺的是,她却用裸体阻挠的极端方式不让救护车救人,无辜小女孩获取第二次生命的机会就这样丧失在裸体贵妇人的丑恶无耻里,年轻妈妈也失去了宝贵的抢救的时间。出现意外事故,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会愧疚自责,或者大发怜悯之心,采取避免事态扩大的必要措施。如果是这样,即使不能抢救过来母女二人的命,那也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一种无奈罢了,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女版药家鑫疯狂上演的故意杀人交通事故,引起网友一片口诛笔伐,谴责其缺失人性道德和良知。其实,这件事已经不是道德良知范畴的问题了,而是法律和钱权结盟的畸形产物。稍有法律意识的人知道,撞伤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理应比撞死人要要轻的多,但“药家鑫”们为什么非要置受伤害的人于死地呢,个中原委不言而明,故而生活中屡屡出现撞伤人后再三碾压导致死亡的案例。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可以“指鹿为马”。当有钱人轻蔑地非法剥夺弱势公民的生命,而法律可以给他们寻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不受惩罚;当法官说杀人者因为遇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才杀人,从而列入慎杀少杀之列免除死刑;当执法者可以堂而皇之制造证据,给凶手从轻处罚寻求合法的外衣,还有什么能够使那些“药家鑫们”尊重生命遵纪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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