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鼓励国家公务员无偿献血的建议
(2012-01-10 07: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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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无偿献血率先鼓励杂谈 |
分类: 参政议政 |
血液具有重要的生理意义,医疗临床用血在临床治疗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临床用血量需求的加大,使原有的献血与用血的相对平衡局面被打破,形成了血液偏型和季节性短缺局面,甚至出现了“用血荒”的状况。
据了解,目前我市无偿献血者队伍中,部队(武警)官兵、农民工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占据了很大比例;而据了解,国家公务员在整个无偿献血队伍中的比例约占2%,实际参加无偿献血的国家公务员约占符合法定献血条件国家公务员的比例为10%。如果有更多的国家公务员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之中,则对于缓解临床用血的困境,特别是对于缓解季节性用血短缺的状况,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将对国家倡导的无偿献血工作起到应有的“率先”和“引领”的作用。
1998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苏州市献血条例》第十一条亦作出了相同的规定。在《献血法》已颁布实施十多年、并且由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所鼓励的率先献血的现役军人和大学生业已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情况下,有效推动国家公务员的献血工作,鼓励国家公务员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建议:各国家机关应采取有效措施,动员与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加无偿献血;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公务员进行奖励和采取其他必要的激励举措;必要时可将参加无偿献血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以使我市在荣获“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得更好,“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拯救不可重来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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