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学生要“间隔44厘米”?
(2009-12-17 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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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法律探索 |
近一时期,有关学校教育中使出的“绝招”的新闻屡屡见诸于报端。从校规中规定教室内“不许放屁”,到为师者守候于校门,见头发长度不合“标准”的统统拉去剃头,直至要求男女学生之间必须保持44厘米的“标准距离”,真可谓是五花八门、别出心裁。教室内放屁之事自然是难以取证,可头发长度以及男女生之距离,倒是绝对有着量化指标的。
从报道的内容来看,学校的这些做法并非是为搞笑,而是出于很严肃的主观动机。仅以保持距离的要求为例,就被称是为了规范男女生的交往行为,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环境,也给男女生交往装一道“防火墙”。可是,这44厘米实际操作起来,似乎又不得不显现出滑稽的场景:为严格遵循校方的要求,每个学生(无论男女)均要手持一尺,交往之前先量上一番,以确保规定的落实。这样一来,“同桌的你”看来是无望了,但“前排的你”或“后排的你”的相互距离可能本身就不到44厘米,这又该咋办呢?而当同时出入教室时,又该用怎样的姿势来确保“达标”呢?
现代的幽黙已遍及于虚拟世界的网络,亦广泛存在于现实生活。可当这种“幽黙”在客观上成为学校的规范,总感觉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从中国传统的教育思维来讲,“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可见古时的师者还都是以“思想工作”作为教育的基本之道。而现代教育,则更应是以法为准绳,进而实现教育的目的。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在该法律的“学校保护”章节,除了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规范之外,还特别强调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的为师者的义务。这种义务的设立,已明确要求学校或教师应通过指导、辅导、教育的模式,以调控学生的身心发展。而用精确的尺码去“规范”学生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师者“懒政”的表现。
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念,应当通过教师的引导而实现;男女学生的正常交往也应通过恰当和科学的心理干预而使之纳入正确的轨道。这就需要为师者大量、持久和细致入微的疏导工作,而不是给出一个荒唐的数字就可以解决的。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以及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是法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学校教育和学校保护需要规范管理,但不能因此而误入数字崇拜或“一刀切”的歧途 。
古人已知水可疏而不可堵的道理,难道在现代教育体制下,还要老是拿着标尺去实施一些不切实际、不在根本上解决问题举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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