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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来历

(2012-12-24 20: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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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大周朝

刘宴斌

杂谈

分类: 风雨大周朝(1——200)

 

  为了表彰周公对大周王朝做出的杰出贡献,周成王决定对周公的子嗣在给予分封的基础上,进行再一次的奖赏。当然,被额外奖赏的人数是有限的,不可能全部都有。

 

   一、任命周公的次子君臣接替自己父亲的职位,总理以东都洛邑为中心的广大周王朝东部地区。而且还特别指出,君陈的后代今后时代辅佐周王室,世袭周公之爵位。所以,今后大家在文章中会看到很多被称为周公的人物,这些人都是周公次子君臣的后代,留在周文王室进行辅政的。

 

  二、破例允许周公的封国——鲁国,可以拥有一个其他诸侯国所不能拥有的权力——享有“天子礼乐”。在平时的庆典和生活中,可以使用只有周天子才可以享有的高规格礼仪和乐舞。

 

  大家都知道封建社会等级森严,那么在这个分封诸侯、建制周礼的周朝初期,对于正在极力推行等级观念的周王室,周成王的这一举措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破天荒”!

 

  要知道,西周初期,周王室对于被自己所分封的那些诸侯国所应该注意的事项,在周礼上做了详细的说明。包括什么等级的诸侯平时应该用什么样的器具、什么等级的诸侯应该住多大规模的宫殿、什么等级的诸侯应该使用多大的排场,甚至于连不同等级的诸侯死后应该陪葬什么样的东西,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这些规定,任何诸侯都不可僭越,如有超规格使用者,大有抄家灭国的危险。

 

  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周礼中对不同等级诸侯在平时生活中应该欣赏多少为自己跳舞的人,也做了明确而又详细的规定——天子八佾(佾yi,为跳舞的行列,八佾为八行八列六十四人)、诸侯六佾(六行六列三十六人)、卿大夫四佾(四行四列十六人)、士只有两佾(四人)。

 

  但到了春秋中后期那个“礼崩乐坏”的年代之后,很多诸侯、卿大夫都纷纷依靠自己手中的权势开始对周礼进行了明目张胆的僭越。他们其中最有名的代表是鲁国“三桓”之一的季平子兄弟。

 

  作为诸侯国内的一个卿士,他竟然敢在自己家中的庭院中,用只有周天子才能用的“八佾之舞”,把自己的规格直接连升两级。所以,当一直倡导恢复周礼的孔老夫子听到这一消息后,气愤地说道:“(季平子)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是啊,作为一个省长的下级,竟然敢用国家一把手的排场,这样的事情都能够容忍,还有什么样的事情不能容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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