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中午游泳回来,从包里取出手机。中午这段时间人机分离,手机处于不应期状态。翻看记录,老三打来两个电话,发来一个短信,叫我买食堂的馒头,周末带过去。我回复“知道了”。
w家喜欢吃我们单位食堂做的馒头,很少买街上的馒头。一是嫌不干净,找过钱再抓馒头;二是嫌有太多的添加剂,馒头白的颜色让人感到不正常,不放心。食堂的馒头发面好,又喧又软,咬一口,中间蓬松,全是发酵过产生的气泡,嚼的时间久了能嚼出淡淡的香甜味来,不就小菜空口也能吃上两个。常是到了周五会买上些,周末带过去,偶而也有忘的时候。这天来电是特需的指定,那是一定要买的。
下午写发博文,一式两份。神不知鬼不觉,时间就这么溜走了。到想起来买馒头的时候,食堂已经下班关门了。周六不上班了,只有早上为买馒头专门再跑一趟。“知道了”既是承诺,已经发出,不能食言,也不能随便编个理由回了算。诚信,对外人要讲,对家人也要讲。由于自己的原因,只能自己承担结果,只好如此。
有时恰是屋漏偏逢下雨天。第二天早上下大雨,雨哗哗下的不小。自行车胎坏了不能骑,找时间要修补。只好坐公交车去,多隆重的架势:周六一大早,要赶在食堂开饭时间,打着伞,穿着雨鞋,坐上四站路的车,前往食堂买馒头。想想有点不可思议,还有点可笑,只为“知道了”。
药剂科主任值班在食堂吃早饭,见面打招呼,我说买馒头。他说“专门啊?我还以为你值班呢。”眼神诧异地打量我,一副湿淋淋的样子。没有多解释,心想:怎么可能,退休的人值哪门子班。刷卡接过十个馒头,计五块五,不对,还得加上来回的车费,不止了。这“知道了”的代价,有点超额,还有一点沉。
提着一包馒头,打伞出门,遇见从对面菜场出来的小毛,好久没见到她了。寒暄几句,她问我干什么来的,我答来食堂买馒头。她问:你住哪?我说:××路。她又诧异了,跑那么远来买啊?回她“是唉,食堂馒头做得好。”原因嘛当然没有说予她听。
令人匪夷所思的,还是“知道了”那三个字。人家不明白,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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