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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拍脑袋”不能全靠“反对免责”

(2011-12-28 06:10:46)
标签:

监督

反腐

反对免责

聊城

张洪泉

鏉傝皥

分类: 如是我说
  北京市市委、市政府最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办法规定: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但如果对错误决策曾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虽没被采纳,该名领导班子成员也享受“免责”待遇,不承担领导责任。(新京报12月27日)
  一把手“拍脑袋”,政绩都是一把手的,问题都是集体责任,这样的好事现实中屡见不鲜,“反对错误决策可免责”可谓是治疗领导“拍脑袋”这一顽疾的一剂良药,但治疗“拍脑袋”不能全靠“反对免责”。
  一把手“拍脑袋”决策,是产生决策错误的主要原因之一。班子其它成员却因为畏惧一把手权力,不敢或者不能反对,最终造成决策失误。出台“反对错误决策可免责”,给班子成员提供“松箍咒”,也给一把手增加了紧箍咒,或能治疗一把手“拍脑袋”。
  但是,一把手“拍脑袋”乱作为的同时,是班子成员的不作为。之所以建班子,主要目的还是为群策群力、形成合力。如果决策全靠一把手“拍脑袋”,班子成员的作用就降到底线,失去了建班子的意义,这样的成员还不如不要。在具体实践中,还应增加对班子成员不作为的处罚,促使其有效发挥作用。
  监督“拍脑袋”应唤起民众。鉴于多种的原因,纪检监察、人大、部门之间的监督难度较大,而民众在时间、热情、利害关系等多方面,都有着监督优势。事实上,民众监督是目前某些腐败干部最害怕的力量。
  更重要的是,监督“拍脑袋”要对症下药。作为一个从政人员,政治生命是其第一生命,对政治生命进行限制是对“拍脑袋”最大的打击。只要因“拍脑袋”出了问题,就在人事问题上“一票否决”,最终会杜绝“拍脑袋”;同时,势必也会增加同僚监督的力度,使决策更民众,更体现集体决策。

作者:张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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