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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泉:10岁孩童获批买经适房 不妨将错就错

(2011-09-14 19:56:58)
标签:

温州

社会公平

聊城

张洪泉

杂谈

分类: 如是我说
  钱江晚报(8月31日)消息:10岁孩子申请经适房的真相是,多年前丧父,单独成了户主,和母亲租住在老宿舍,看上去条件很差。结果是除了年龄,其它的都符合要求。
  一个开始被网友们愤慨疑似不公的经济适用房违规批准事件,最终的结果居然是给了最应该给的人,孩子尽管才10岁,但她也需要吃饭和住宿。网友们惊奇的发现,这原来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10岁孩子申请经适房,好像明显不合格条件,但却暴露了温州有关部门在适用房分配方案上的一些纰漏,那就是没有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像这个10岁孩子家庭情况的个案。但在媒体和网络的追问下,乐清住建局与其称这个是因为“工作人员疏忽”,倒不如说是我们疏忽,开始没有预见这个问题。毕竟,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初衷不是给开宝马车的,而是给那些真正贫困、需要房子的。
  一个事情的正确与否,不是因为别人不问而好,更不是因为多人的追问而坏,是有其客观事实的。女孩子家庭的确困难,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道义和国家出台此政策的目的上,都是应该得到经济适用房的。如果说乐清住建局称这个是因为“工作人员疏忽”,是一个错误的话,那么因为被民众追问而取消10岁孩子的分房权,则是错上加错。
  其实,在乐清住建局发现这个10岁孩子的家庭情况后,就应该实事求是地研究一下,把事情公布给大众,让大家清楚事情的真实性,争取让大家支持分给这个苦命的孩子房子。如果不想这样麻烦,在钱江晚报这则新闻发布后,由局长召开办公会,研究决定分给孩子房子。再把这个结果上报市长办公会,确认一下。
  一个10岁和母亲相依为命住着危旧房屋的孩子,因为政策制定不合理而无法分到一套经济适用房,是温州的遗憾。对于10岁孩童获批买经适房这类的美丽错误,不妨将错就错,分配给她们一套,相信更多的人还是理解并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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