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月31日,太原市中院依法对太原市晋源区非法拆迁致人伤亡案1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海东死刑;被告人武瑞军死刑,缓期两年执刑;被告人李彦忠无期徒刑。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包庇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年三个月、缓刑等徒刑。
消息传来,看暴力拆迁已经疲惫的国人顿时感觉很给力,郁闷已久的心里多少看到了点阳光。但,透过这新闻,我们还是隐约看到一丝无奈。
首先,实施暴力拆迁的人员获刑不是因为其强拆行为,而是因为触犯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而不是《物权法》。换句话说,如果在以后的暴力强拆中,没有伤害到人,拆了还会是白拆,人们的财物安全还是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尽管如此,这个案例也给人们透露了一点好的信息,那就是暴力拆迁致死人的,当事人要抵命。
其次,给那些靠帮别人强拆过日子的兄弟们上了一堂课,那就是并不是有钱就能摆平所有事情,别以为自己的老大有点钱,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如果真把事情闹大了,那些承诺格杀勿论的人也没法按住,谁都不会替你去死的。出来混到,早晚要还回去的。即便去要饭,也不要帮人去暴力拆迁。
第三,给那些喜欢暴力强拆的人上了一堂课。强拆有风险,后果要自负。有了太原死刑这个案例,以后再强拆,再出人命,也会让子弹飞到你脑袋上的。再想强拆,事前一定要告诉那些小喽罗“强拆有风险,后果要自负”,千万不要闹出人命来。另外,还要打听一下这家是不是有孩子在读博士或者博士毕业,即便是北京上本科,也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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