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速和突尼斯城管
(2011-01-16 21: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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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
张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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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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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1月16日电(记者曹树林)16日下午16时30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河南农民时建锋偷逃过路费案”的最新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孙振民,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分别就本案存在的问题、案件进展以及对相关审判人员责任追究情况作了说明。
在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下,天价高速费案子最终引起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但以本人看来,在这起案子中,被处理,法院也只是一个替罪羊,而真正的罪魁祸首不是法院,而是垄断集团,是新的四大家族利益。从这几天的议论来看,全国人民关注的不仅仅是这个案子的本身,关注更多的是分配不公问题,垄断问题,和基层群众生活的艰辛。我上学的时候数学学的不好,不知道368-20=--340万,为什么做了8个月的生意,买卖人还要倒贴340多万呢?这买卖还有法做吗?有必要再做吗?如果不拉沙子,河南这个兄弟又去做什么呢?难道去街上卖水果?
说到卖水果,我突然又想起了上个月在突尼斯死去的那个被城管暴力执法死去大学生水果贩子。城管打人,抓人,没收东西,我一直以为是国家授予的权力,可以为所欲为,任何人都不得反抗。在中国,别说你一个小贩死掉了,就是一个城市的小贩都被城管打跑了,也没人敢出来暴动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平顶山高速天价高速路费公布以来,以前那些不明真相的搞运输的群众,恐怕都知道真相了,都开始去算帐。既然运输不能搞了,是不是都开始考虑去卖水果呢?
法院也好,高速也罢,都是国家控制的,都是用的纳税人的钱。我们宪法上说的清楚,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所以应该说,法院和高速都应该是人民的,都要为人民服务,人民在上面走了走,拉了点东西,又怎么能是诈骗呢?而且这些拉沙子的人,都是交了所得税、车船税和养路费的。突尼斯那小国为什么会出现问题呢?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们的国家的主人不是人民,而是国王统治者,所以他代表的当然不是群众利益了,被推翻,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了。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所以,城管们、高速路们、法官们,你们去维护共和国利益就是了,共和国是人民的,所以人民可能不会因此愤怒。
突尼斯这个事情一发生,我突然发现,原来城管暴力执法居然不简单的是一个治安案件了。我们的城管也要举一反三啊,如果再暴力执法,后果很严重的。审判错了案子,原来只要上上网,呼吁一下,就可以把主审法官和院长做掉,这个真不错。不过我又模糊了,如果这个368万的案子顺应民意了,会不会出现468、568、768、868等等的民意难违的案子呢?还需要多少个法官下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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