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韩寒说漏了嘴还是我看花了眼
宋国明
去年劳伦斯秋季班在九月中旬开学,中文专业的大四学生杨同学(R.
Young)要求跟我做独立报告的时候,我一口答应下来。没想到她提出的题目是竟是研究韩寒与《独唱团》。听了她的计划,我心里很为难,因为韩寒的作品我很不熟悉,2009年回国内时,凑热闹买了一本《长安乱》,回来后看了几章,不对胃口,实在没兴趣看完就撂下了,《独唱团》就更不必说了。但无奈系里缺人伺候学生,打算在今年毕业的杨同学又很坚持这个题目,我就同意了,算是给自己一个学习的机会。
我看了《独唱团》里大部分作品,包括韩寒的那一篇待续的小说,还特别耐着性子看了他的成名作《三重门》。虽然,我承认《独唱团》里韩寒的那一篇要比同期杂志中其他作品有意思得多,但对他文字功力所得印象,与原先并无任何不同,这只能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不具有广大韩粉同样的欣赏标准,或许这是代沟,勉强不来。我在此无意批评《独唱团》或韩寒的文笔,只想说明我为什么会去读韩寒,并关心最近方舟子质疑韩寒作品的新闻。对于方韩二人,我并无个人好恶,此文仅仅就韩寒今天在凤凰视频上某段谈话略陈一己愚见。
方舟子提出的一些质疑是否合理,是否无理取闹,是否公报私仇,明眼人心里都清楚得很,不必讨论。反正对我一个当老师的来说,怀疑学生的报告是不是自己所写,还是有很多客观办法来决定的,学生倘若真的作弊(譬如剽窃),在证据面前十之八九还是会承认的,一般来说,承认的话就原谅了,这次零分,下次不可,不留纪录。若学生硬不承认的话,也有办法,敝校有师生多人组成的荣誉法庭,在审核教授提出的证据之后,认为质疑合理,则安排两造当场辩论答疑,休庭,再辩论,再休庭,如此往复几回,让法庭成员能在休庭时详细讨论疑点,最终作出公正判决。我曾上过三次这样的校内法庭,三次学生都被判作弊属实,除了严格处分,还留下永久记录。
学校法庭判断的常用办法之一就是询问学生作业内容相关疑点,真是自己所写的话,没有答不上来的,若是迷迷糊糊支吾其词,答非所问语焉不详,颠三倒四前后矛盾,或根本不记得或不懂自己写的东西,那就很丢脸了。比方说,你的英语不好,请人帮你代写作文,写了一个You
missed out big time!你一看,忒简单了,每个字都认识啊,等到法庭问你这句话的意思,你回说out就是外面,big就是大,time就是时间嘛,那你就当场找个地洞钻进去吧,因为这句话非常口语,指的是你没赶上热闹(我家习惯说“落(念腊)场”了)严重吃亏了。
今天早上我看韩寒在接受凤凰视频的访谈的一篇报导,看到他说到《求医》一文中某段备受争议的细节,他说的居然跟他自己写的全然相反,不由得我当场替他捏了一把冷汗,是他说漏了嘴?还是我看花了眼?
在访谈中韩寒提到1999年《求医》那一篇文章时说:“还有我的文章里写我在上铺,有一次采访说我明明睡在下铺,我只是想在文章里写我踩着下铺上去。如果这样我真的很难写文章,我早期大部分是真实的描写。”
(2012-02-01
02:02:47 文学城转载凤凰网消息)
这一篇文章最近备受争议,因为韩寒坚持那是“真实的描写”,但是方舟子还有某位从医人员说文中描述的医院情况不太可能是1999年上海的大医院情景。我没在上海看过病,无法说什么,但是我明明记得韩寒文中写的是他睡下铺,他上铺那位同学天天踏他的床上下,才把病传染给他的。翻了一下原文,果然我记得没错,原文是这样写的:“⋯⋯笔者寝室如猪窝,奇脏无比,上铺更是懒得洗衣服。传闻一条内裤穿两个礼拜,第一个礼拜穿好后第二个礼拜内外翻个身穿,最终他得疥疮。由于他整日踏我的床而上,我也不能幸免⋯⋯”
(见http://book.sina.com.cn/longbook/ele/1109827988_hanhan5nian/116.shtml)
身为作者,韩寒写自己求医的前因后果,当然可以就写作效果考量而做适度修改。怎么得病的?他睡上铺还是下铺?这都不要紧,但是自己怎么写的总知道吧?尤其他一再强调所言都是真实的,那自己更不会迷迷糊糊弄反了。所以,当我看到他自己今天在举例说明那篇文章的内容时,还能出现这样截然相反的矛盾,不能不让我皱眉头了。
明天我正好要跟杨同学见面上课,看看她怎么说吧,还做这个题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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