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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菜停车场责任 |
分类: 2014 |
什么是豆芽菜现象?就是一个小小的豆芽菜成了监管的大难题,成了媒体讨论的大问题。到底是毒豆芽还不是毒豆芽,到底应该归哪个部门管,从问题提出到现在有几年时间了,就是解决不了。
农业部门说:黄豆或绿豆是农产品,但经过泡发、清洗、包装一系列加工过程应属于食品加工,应该由食品监管部门管。
食品部门说:豆芽是豆子生出豆芽,是蔬菜培育种植过程,应属于农产品,应该由农业部门管。
批发市场说:我们是流通环节,你把生产管好不就行了吗?我们没有相关设备和仪器,检测起来难度很大。
执法部门说:不管怎么讲,豆芽菜最终是人吃的东西,你添加了6-芐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而这两种物质又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标准之中,这叫非法添加,这样的豆芽就是毒豆芽。于是,采取专项行动,取缔黑窝点,收缴加工原料及成品。近两年共处理相关案件709起,918人获刑。
食品专家说:毒豆芽叫法很不科学,6-芐基腺嘌呤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无根豆芽生长调节剂,可促细胞分裂,其安全性是国际公认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针对包括豆芽在内的“其它蔬菜”的标准中,将6-芐基腺嘌呤列为允许使用的物质。
专业协会说:为了一个豆芽的问题,从2011年我们就曾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甚至最高法院和汪洋副总理多次上书。直到今年5月,卫计委才委托协会起草制定豆芽国标,目前已完成第一轮讨论,但由于豆芽制发属性不明确,进展仍十分缓慢。
多少年来就有“十二个大壳帽管不好一头猪”,“龙多不治水”的说法,于是在监管体制上也做了一些变革。但不论怎么变,一个大项目的管理总会有分工和协同问题,有分工协同就有责任问题。可以也应该明确职责程序,但世界上的事千变万化,错综复杂,职责程序不可能全覆盖,最根本的还是要靠一种主动的责任担当精神,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无缝监管。
嘴上喊着食品安全无小事,且泡豆芽的企业要生存,老百姓又要天天吃豆芽,这事解决起来咋就这么难呢?不就是一个法规标准问题吗?就不能相关部门坐在一起先讨论一个暂行办法吗?既然法规标准不那么明确,又有争议,怎么可以就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或生产伪劣商品定罪,抓那么多人呢?我看真正应该抓抓的是那些对食品安全之事怕负责任,推诿扯皮,冷漠拖延,造成监管混乱的当事人。
所以称豆芽菜现象,是说这是一种典型现象,不仅仅反映在豆芽菜这样一个看似很小的事情上。
最近媒体又再讨论乱停车问题,据说根据北京2014年出台的停车管理办法,一个停车场总共需要12个部门管理,而这种复杂的管理模式在全国普遍存在。谁都管,谁都不管,结果是“有人收钱,没人管理”,停车乱象依旧。朝阳区安华西里小区外有一个金地停车场乱收费,为此崔女士给诸多部门打电话举报,却没有一个部门出来负责。
发改委说:该停车场备案过期,算黑停车场,你找城管去吧!
城管说:早就交给街道综治办了,综治办一直未批复,处于断档期,乱收费可拒交。
综治办说:我们不管备案,根本没权力批。以前都是市政市容办批,现在不批了。整个朝阳区的停车场都没有批,不知道为什么。
停车公司说:过去是市政市容办批,最近又说转给街道办了,但街道也不给办。
市政市容委说: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小区的停车场由产权单位或业主决定,可以解聘乱收费这家,再雇佣一家新的停车公司,这是市场行为。
豆芽菜现象在企业里也时有发生,或部门之间责任不清,或对责任不明的事谁也不主动,造成组织运营效率低下,业绩目标难以达成。
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纳什曾说:“每个人都从自己利益最大化出发,最后形成博弈,从而使很多人把很多精力花在了内部的沟通的协调工作。”
真的希望有更多敢于也应该担当责任的部门和人站出来说话和做事,不要让豆芽们再尴尬下去了!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