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会闹的孩子“有奶吃”
(2017-12-02 14: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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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医闹法律公平饮鸩止渴 |
分类: 世态杂谈 |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按规定不能办的事,因为当事人反复纠缠,甚至以上访相威胁,结果竟然真的办成了。能闹的人常常占得便宜,守规矩者往往在现实中吃亏。这在以往城市动迁工作中表现尤为突出。
在过去城市动迁工作中,有些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但因为他能闹,便可得到高于拆迁补偿标准款项。动迁工作人员对难缠或特殊关系户往往“法外开恩”,以高出标准一倍甚至更多的补偿金支付给这些人。短期效果看,动迁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任务,维护了和谐;而从长远结果看,这种急功近利的“摆平术”,不仅不符合法治精神,还留下了极大隐患,使日后动迁工作越来越难做——谁都想通过拖延,获得更多利益。最后连许多守法者,为了不吃亏,也变得不再守法。这样的“摆平术”无异于饮鸩止渴。
同样,医患纠纷这些年来也是这样愈演越烈的。如果病人死在医院里,一些家属以医疗事故为由,要求医院承担责任,给予巨额赔偿。甚至由此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医闹”,即职业讹诈医院团伙。其实,有些病人死亡,绝非是医疗事故,甚至连医疗差错都够不上,但病人家属无休止地纠缠,医院为了整体利益,息事宁人,往往也会做让步,花钱了事。前些年,法院为了维护“和谐”,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向患者倾斜,即使医院没有任何过错,也要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这似乎成为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判例。
会闹的孩子就有奶吃,已经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冲击着公序良俗。如果放任纵容、听之任之,将会导致更多的公民堕落为“钉子户”、“医闹”,形成“破窗效应”。这不仅是对法律的粗暴践踏,也是对守法公民极大的不公。构建和谐社会,不应以牺牲公平正义为代价。全社会都应树立宪法和法律的绝对权威与尊严。无论是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权。以此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可喜的是:如今的拆迁工作提出:“一把尺子量到底,征收政策永不变。”而且确实是这样执行的。那些观望、等待中的人,始终没有看到晚搬迁者得到额外好处,而且连对早搬迁者设立的奖励资金都取消了。如能长期坚持下去,定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秩序。我为依法治国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