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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經要義鈔卷三_三

(2023-01-08 21:49:29)
分类: 三经部
  十、观音观十五,一、结前生后:
佛告阿难及韦提希:见无量寿佛了了分明已,次亦应观观世音菩萨。

  二、总标身相:
此菩萨身长八十万亿那由他由旬,身紫金色,顶有肉髻,项有圆光,面各百千由旬。其圆光中有五百化佛,如释迦牟尼,一一化佛有五百化菩萨,无量诸天以为侍者。举身光中,五道众生一切色相皆于中现。
  身相广多,不可委悉,粗举五三,总标身相,故云“总标”。此中有六:一、身量大小,二、身色不同,三、肉髻不同,四、圆光大小,五、化佛侍者,六、身光现相。
  “此菩萨”等者,初、身量大小。
  净影、天台定佛身量为六十万亿那由他由旬,侍者身量过于佛身二十万亿。四明会云:“应云十八万亿,云八十万亿误也。云云”
  《新记》云:“定分量故,违经异计,唯准经可仰信而已。云云”
  《如是解》云:“今经文主甚高,伴甚卑,然是唯观门说相,暂随一缘,所观之见,主伴互说而已。若随主则伴亦可高,随伴则主亦可卑,高卑唯机见,自在圣境,实以无分际,故其量不可定准也。树、坐等亦皆然,唯准拟为令观知耳。”
  “身紫金色”者,二、身色不同。《传通》云:“准此经文,阎浮金胜,为佛身色故;紫金是劣,为菩萨色,斯乃示因果位别,身色亦异。”
  “顶有肉髻”者,三、肉髻不同。《疏》云“明肉髻与佛羸髻不同”,下说唯顶上肉髻及无见顶相不及世尊故。
  “顶有”等者,四、圆光大小。《传通》云:“《疏钞》云:佛光蔽故,如月对日,身量大,圆光小。”《楷定》云“皆以数量显非数量云云”。
  “其圆光”等者,五、化佛侍者。
  “如释迦”者,元照云“丈六身也”,《传通》云:“化佛身相如今日释迦身相,非必同丈六,因光现果佛,谓证真位分备果德故云云。”即因是果故,因光现果佛;全果即因故,果佛住因光,以显因果相即。
  “举身光”等者,六、身光现相。元照云:“垂形五道,救苦众生,故于光中现其色相云云。”

  三、明宝冠化佛:
顶上毗楞伽摩尼宝以为天冠,其天冠中有一立化佛,高二十五由旬。
  冠中化佛诸说不同,今家意为弥陀化身,龙树《赞》云“观音顶戴冠中住”,《般舟赞》云:“天冠化佛高千里,念报慈恩常顶戴。”《式文》云云。势至安盛光宝瓶,观音安一立化佛,是表具本佛悲智二德,其立化佛即住立空中来应大悲之相,是表悲德;又光明是智慧之相,盛诸光明以显智德,悲智相依助本佛化故。
  “毗楞伽”者,天台云“释迦毗楞伽翻能圣”。

  四、明菩萨面色:
观世音菩萨面如阎浮檀金色。
  《如是解》云:“身色异面色者,圣境应机,非凡所测,盖惟道理,表因果位别故,身色异佛;表所证同佛故,面色同佛云云。”

  五、明毫光转变:
眉间毫相备七宝色,流出八万四千种光明,一一光明有无量无数百千化佛,一一化佛无数化菩萨以为侍者,变现自在,满十方世界,譬如红莲华色。
  “眉间”等明毫光,“有无量”等示转变,此中《疏》分五科云云。
  “譬如红莲华色”者,“譬”字一本作“臂”,憬兴、元照等用作“臂”本,今家、净影依作“譬”本。其所譬,《传》约化侍变现形相解,《楷》约所变化侍色相解,今从《楷定》。

  六、明身服光璎:
有八十亿微妙光明以为璎珞,其璎珞中普现一切诸庄严事。
  光明变成身服璎珞普现庄严者,现彼土庄严也,上圆光现五道色相,今光璎现彼国诸严,彼此互显。

  七、明手有悲用:
手掌作五百亿杂莲华色,手十指端,一一指端有八万四千画,犹如印文,一一画有八万四千色,一一色有八万四千光,其光柔软,普照一切,以此宝手接引众生。
  示手相者,显接引德,故《疏》云“明手有慈悲之用”,是约义所主。
  文有六段,第六正明引接之用。《如是解》云:“戒度云:摄众生者,《大悲经》说手有提拔之力,眼有明照之用。表菩萨神通智慧任运交感也,行者终时,手取莲台引接故。”

  八、明足德用:
举足时足下有千辐轮相,自然化成五百亿光明台;下足时有金刚摩尼华,布散一切,莫不弥满。
  举足化成光台,下足则乘其台,蹑台之时摩尼宝华普摄一切。

  九、明余相同佛:
其余身相众好具足,如佛无异。
  “其余”等者,简别上诸相,除前别德之相外,其余相好如佛,无有异也。如次二相不及世尊,则于同相上分别优劣也。

  十、明二相有亏:
唯顶上肉髻及无见顶相不及世尊。
  《楷定》云:“二相亏者虽有不及,非全无也。何故此二特不及者,以表高出无上德,故知礼云:‘肉髻是相,无见顶是好。此之相好表极果,今作因人,故不及佛。’(此亦带果行因意也)如湛云:‘肉髻是相,无见顶是好。今云相者,相总好别,恐是相从言之,诸文多云无见顶相云云。’今依《智论》,大相名相,小相名好,无见顶即小相也。”

  十一、总结观名:
是为观观世音菩萨真实色身相,名“第十观”。

  十二、结前生后:
佛告阿难:若欲观观世音菩萨者,当作是观。
  “欲观”等者,通标;“当作”等者,别指。

  十三、劝观利益:
作是观者,不遇诸祸,净除业障,除无数劫生死之罪。如此菩萨,但闻其名,获无量福,何况谛观!
  利益有二:灭罪、得福,如文可知。

  十四、重显观仪:
若有欲观观世音菩萨者,先观顶上肉髻,次观天冠,其余众相亦次第观之,悉令明了,如观掌中。
  上明观想,今示观仪。
  四明云:“身相既多,先观何相?故今示云:先观肉髻,次观天冠,以此二种能别表示观音德相。何者,肉髻降佛表现行因,冠有化佛表昔成果,别相若显,其余通相则易可明。云云”今亦可,肉髻简本佛,天冠别势至,故先观二相也。

  十五、辨观邪正:
作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十一、势至观十三,一、总举观名:
次复应观大势至菩萨。

  二、明身量同观音:
此菩萨身量大小亦如观世音。
  经文但说“身量大小亦如观音”,《疏》依下“余诸身相如观世音等无有异”文,开立五科,辨明观相,若欲修观,必可然故。

  三、明圆光不同:
圆光面各百二十五由旬,照二百五十由旬。
  龙兴云“圆光百二十五由旬者,明光形;照二百五十由旬者,辨光用。”憬兴同之。《疏》云“大小”,云“远近”,亦其意也。
  问:观音、势至身量既同,身光何别?
  答:古德异解。今曰:诸相全同,则何分二士乎!身相、光明互有异同,方知其别,是故有此劣彼胜,有彼劣此胜,而德相互成,观门方立,是所以示其别也。
  《疏》立四科中,后二科经中无文,准前观音必容有故。

  四、明身光照益:
举身光明照十方国,作紫金色,有缘众生皆悉得见。但见此菩萨一毛孔光,即现十方无量诸佛净妙光明,是故号此菩萨名无边光。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离三涂,得无上力,是故号此菩萨名大势至。
  《疏》分八科:一、身光总别,二、光照远近,三、作紫金色,四、有缘得见,五、举少显多,六、依光得名,七、光明体用,八、依德立名。此中,初四科明光明普照,后四科示德名所由。
  “举身光明”者,《疏》云“明身光总别不同”,《楷定》云:“举身光明言兼总、别故,总者,诸毛孔光等;别者,八万四千相好光等,如佛观也。”
  “有缘众生”者,《疏》云“宿业有缘”。
  《楷定》云:“应有二义,一、即势至结缘之辈,其义可知。二、是弥陀三缘之类,《首楞严》云:‘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无生忍。今于此界,摄念佛人,归于净土。’”
  《新记》二义,一义如《楷定》初义,二、现在修观名“有缘”,灵芝云“修此观者即有缘也”。
  “但见此菩萨”等者,举少显多,示名无边光之由。一毛孔光尚见十方诸佛,诸余光明皆遍法界,故名“无边光”。“无边光”者,本佛果号,今以佛果号名之菩萨因人,因果相即,思而可知。
  “以智慧”等者,明光明体用,显势至得名,智慧光为体,无上力为用,智慧为体,故能除三途暗,是为无上力。
  “得无上力”者,若依四明意,约所化得益,今师意约能化力用,乃成德名之由,大势力之至极名“大势至”故。

  五、明天冠庄严:
此菩萨天冠有五百宝华,一一宝华有五百宝台,一一台中,十方诸佛净妙国土广长之相皆于中现。
  经文有三:一、冠上宝华,二、华上宝台,三,台中现土。《疏》分四科,今案:台中现土自含二意,一、映现诸佛土,二、彼此无增减。若如镜中现物,虽现诸相,广狭大小彼此不同。今则不然,诸相悉现而无大小,故云“广长之相皆于中现”,今开此二意,立三、四科也。

  六、明肉髻宝瓶:
顶上肉髻如钵头摩华,于肉髻上有一宝瓶,盛诸光明,普现佛事。
  《楷定》云:“观音化佛在天冠中,此亦应尔,故前冠中亦肉髻上彼此互说,非参差也。”

  七、明指同观音:
余诸身相如观世音,等无有异。
  上明不同,今指同相。

  八、明行不同相:
此菩萨行时,十方世界一切震动,当地动处有五百亿宝华,一一宝华庄严高显,如极乐世界。
  《楷定》云:“前观不同,简光相等,此下简其威仪等。”
  四明云:“观音行坐岂不动地集佛邪!但于势至观中说耳。若不然者,何得云除顶上宝瓶余与观音等无有异。”
  今曰:若克实论其德,则如四明,然各示一相,施其差别,以应观门,故观音示举足下足,势至说行时坐时,其余诸相或同或异,各示一分耳。又下文但就首相辨其别者,且约大相也。
  行相有四:一、行相,二、地动,三、现华,四、华相。
  “十方世界”等者,此文明他方动而含自国,次坐相唯举本国动,亦兼他方。
  “如极乐世界”者,明他方现相,故简云“如极乐”也。

  九、明坐不同相:
此菩萨坐时,七宝国土一时动摇。从下方金光佛刹,乃至上方光明王佛刹,于其中间无量尘数分身无量寿佛、分身观世音、大势至,皆悉云集极乐国土,侧塞空中,坐莲华座,演说妙法,度苦众生。
  《疏》分七科:一、先标坐相,二、本国地动,三、他方地动,四、上下动摇,五、分身云集,六、临空坐华,七、分身说法。此中第三《经》中无文,准前行相,别立此科。复第四云“上下动摇”,经文但说“从下方金光佛刹乃至上方光明王佛刹”,若属上句,示一时动摇国;若属下文,明分身所在处,《疏》约动摇释所在自显故。(动摇之处必有分身,是行时之分身,坐时云集者欤)
  “演说妙法”者,《新记》云:“此说法一家无判,试推之,须说三乘,此土能入机三品不同,上辈到彼闻大,中辈闻小,一、苏息本业,二、诱引他方,三、觉动大悲,故说三乘法,既云各应,不亦可也。”
  《如是解》云:“新解可也。然言妙法者,所说三乘本是念佛一乘之所流,终归念佛,故云妙法。今详《疏》释意,此三尊说法约化土明,若真土则不从一地至一地,纵有地位相,即圆具之相故,实不可为苦也。然生化土者,随其机类,大小且别,阶位亦不同,三尊方便且应机宜,令终达佛果。云云”
  问:分身摄化宜至他方,何集本国而度苦耶?
  答:若约行德,则虽可然,今示坐德故,约本国也。

  十、明辨邪正结分齐:
作此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见大势至菩萨,是为观大势至色身相,名“第十一观”。
  “作此观”等,辨邪正;“见大势”等,结分齐。
  “见大势至”之言简邪观,以显今观,故云“总结分齐”。

  十一、明灭罪益:
观此菩萨者除无数劫阿僧祇生死之罪。

  十二、明不处胞胎益:
作是观者,不处胞胎,常游诸佛净妙国土。
  “胞胎”者,净影云:“非唯离亲胎,亦乃远华台之胞胎云云。”今曰:若约要门,是亲胎之义,四生永绝故;若约弘愿,二胎永离。

  十三、牒二身辨观成:
此观成已,名为具足观观世音、大势至。
  上观观音身相,今势至观成故,二大士观具足成就。《楷定》云:“此二大士弥陀悲智二德法臣故,必须具足观,若不具,未名观成故,故云总牒二身辨观成相也。”














  十、觀音觀十五,一、結前生後: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見無量壽佛了了分明已,次亦應觀觀世音菩薩。

  二、總標身相:
此菩薩身長八十萬億那由他由旬,身紫金色,頂有肉髻,項有圓光,面各百千由旬。其圓光中有五百化佛,如釋迦牟尼,一一化佛有五百化菩薩,無量諸天以為侍者。舉身光中,五道眾生一切色相皆於中現。
  身相廣多,不可委悉,粗舉五三,總標身相,故云「總標」。此中有六:一、身量大小,二、身色不同,三、肉髻不同,四、圓光大小,五、化佛侍者,六、身光現相。
  「此菩薩」等者,初、身量大小。
  淨影、天台定佛身量為六十萬億那由他由旬,侍者身量過於佛身二十萬億。四明會云:「應云十八萬億,云八十萬億誤也。云云」
  《新記》云:「定分量故,違經異計,唯准經可仰信而已。云云」
  《如是解》云:「今經文主甚高,伴甚卑,然是唯觀門說相,暫隨一緣,所觀之見,主伴互說而已。若隨主則伴亦可高,隨伴則主亦可卑,高卑唯機見,自在聖境,實以無分際,故其量不可定准也。樹、坐等亦皆然,唯准擬為令觀知耳。」
  「身紫金色」者,二、身色不同。《傳通》云:「准此經文,閻浮金勝,為佛身色故;紫金是劣,為菩薩色,斯乃示因果位別,身色亦異。」
  「頂有肉髻」者,三、肉髻不同。《疏》云「明肉髻與佛羸髻不同」,下說唯頂上肉髻及無見頂相不及世尊故。
  「頂有」等者,四、圓光大小。《傳通》云:「《疏鈔》云:佛光蔽故,如月對日,身量大,圓光小。」《楷定》云「皆以數量顯非數量云云」。
  「其圓光」等者,五、化佛侍者。
  「如釋迦」者,元照云「丈六身也」,《傳通》云:「化佛身相如今日釋迦身相,非必同丈六,因光現果佛,謂證真位分備果德故云云。」即因是果故,因光現果佛;全果即因故,果佛住因光,以顯因果相即。
  「舉身光」等者,六、身光現相。元照云:「垂形五道,救苦眾生,故於光中現其色相云云。」

  三、明寶冠化佛:
頂上毗楞伽摩尼寶以為天冠,其天冠中有一立化佛,高二十五由旬。
  冠中化佛諸說不同,今家意為彌陀化身,龍樹《讚》云「觀音頂戴冠中住」,《般舟讚》云:「天冠化佛高千里,念報慈恩常頂戴。」《式文》云云。勢至安盛光寶瓶,觀音安一立化佛,是表具本佛悲智二德,其立化佛即住立空中來應大悲之相,是表悲德;又光明是智慧之相,盛諸光明以顯智德,悲智相依助本佛化故。
  「毗楞伽」者,天台云「釋迦毗楞伽翻能聖」。

  四、明菩薩面色:
觀世音菩薩面如閻浮檀金色。
  《如是解》云:「身色異面色者,聖境應機,非凡所測,蓋惟道理,表因果位別故,身色異佛;表所證同佛故,面色同佛云云。」

  五、明毫光轉變:
眉間毫相備七寶色,流出八萬四千種光明,一一光明有無量無數百千化佛,一一化佛無數化菩薩以為侍者,變現自在,滿十方世界,譬如紅蓮華色。
  「眉間」等明毫光,「有無量」等示轉變,此中《疏》分五科云云。
  「譬如紅蓮華色」者,「譬」字一本作「臂」,憬興、元照等用作「臂」本,今家、淨影依作「譬」本。其所譬,《傳》約化侍變現形相解,《楷》約所變化侍色相解,今從《楷定》。

  六、明身服光瓔:
有八十億微妙光明以為瓔珞,其瓔珞中普現一切諸莊嚴事。
  光明變成身服瓔珞普現莊嚴者,現彼土莊嚴也,上圓光現五道色相,今光瓔現彼國諸嚴,彼此互顯。

  七、明手有悲用:
手掌作五百億雜蓮華色,手十指端,一一指端有八萬四千畫,猶如印文,一一畫有八萬四千色,一一色有八萬四千光,其光柔軟,普照一切,以此寶手接引眾生。
  示手相者,顯接引德,故《疏》云「明手有慈悲之用」,是約義所主。
  文有六段,第六正明引接之用。《如是解》云:「戒度云:攝眾生者,《大悲經》說手有提拔之力,眼有明照之用。表菩薩神通智慧任運交感也,行者終時,手取蓮臺引接故。」

  八、明足德用:
舉足時足下有千輻輪相,自然化成五百億光明臺;下足時有金剛摩尼華,布散一切,莫不彌滿。
  舉足化成光臺,下足則乘其臺,躡臺之時摩尼寶華普攝一切。

  九、明餘相同佛:
其餘身相眾好具足,如佛無異。
  「其餘」等者,簡別上諸相,除前別德之相外,其餘相好如佛,無有異也。如次二相不及世尊,則於同相上分別優劣也。

  十、明二相有虧:
唯頂上肉髻及無見頂相不及世尊。
  《楷定》云:「二相虧者雖有不及,非全無也。何故此二特不及者,以表高出無上德,故知禮云:『肉髻是相,無見頂是好。此之相好表極果,今作因人,故不及佛。』(此亦帶果行因意也)如湛云:『肉髻是相,無見頂是好。今云相者,相總好別,恐是相從言之,諸文多云無見頂相云云。』今依《智論》,大相名相,小相名好,無見頂即小相也。」

  十一、總結觀名:
是為觀觀世音菩薩真實色身相,名「第十觀」。

  十二、結前生後:
佛告阿難:若欲觀觀世音菩薩者,當作是觀。
  「欲觀」等者,通標;「當作」等者,別指。

  十三、勸觀利益:
作是觀者,不遇諸禍,淨除業障,除無數劫生死之罪。如此菩薩,但聞其名,獲無量福,何況諦觀!
  利益有二:滅罪、得福,如文可知。

  十四、重顯觀儀:
若有欲觀觀世音菩薩者,先觀頂上肉髻,次觀天冠,其餘眾相亦次第觀之,悉令明了,如觀掌中。
  上明觀想,今示觀儀。
  四明云:「身相既多,先觀何相?故今示云:先觀肉髻,次觀天冠,以此二種能別表示觀音德相。何者,肉髻降佛表現行因,冠有化佛表昔成果,別相若顯,其餘通相則易可明。云云」今亦可,肉髻簡本佛,天冠別勢至,故先觀二相也。

  十五、辨觀邪正: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十一、勢至觀十三,一、總舉觀名:
次復應觀大勢至菩薩。

  二、明身量同觀音:
此菩薩身量大小亦如觀世音。
  經文但說「身量大小亦如觀音」,《疏》依下「餘諸身相如觀世音等無有異」文,開立五科,辨明觀相,若欲修觀,必可然故。

  三、明圓光不同:
圓光面各百二十五由旬,照二百五十由旬。
  龍興云「圓光百二十五由旬者,明光形;照二百五十由旬者,辨光用。」憬興同之。《疏》云「大小」,云「遠近」,亦其意也。
  問:觀音、勢至身量既同,身光何別?
  答:古德異解。今曰:諸相全同,則何分二士乎!身相、光明互有異同,方知其別,是故有此劣彼勝,有彼劣此勝,而德相互成,觀門方立,是所以示其別也。
  《疏》立四科中,後二科經中無文,准前觀音必容有故。

  四、明身光照益:
舉身光明照十方國,作紫金色,有緣眾生皆悉得見。但見此菩薩一毛孔光,即現十方無量諸佛淨妙光明,是故號此菩薩名無邊光。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離三塗,得無上力,是故號此菩薩名大勢至。
  《疏》分八科:一、身光總別,二、光照遠近,三、作紫金色,四、有緣得見,五、舉少顯多,六、依光得名,七、光明體用,八、依德立名。此中,初四科明光明普照,後四科示德名所由。
  「舉身光明」者,《疏》云「明身光總別不同」,《楷定》云:「舉身光明言兼總、別故,總者,諸毛孔光等;別者,八萬四千相好光等,如佛觀也。」
  「有緣眾生」者,《疏》云「宿業有緣」。
  《楷定》云:「應有二義,一、即勢至結緣之輩,其義可知。二、是彌陀三緣之類,《首楞嚴》云:『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
  《新記》二義,一義如《楷定》初義,二、現在修觀名「有緣」,靈芝云「修此觀者即有緣也」。
  「但見此菩薩」等者,舉少顯多,示名無邊光之由。一毛孔光尚見十方諸佛,諸餘光明皆遍法界,故名「無邊光」。「無邊光」者,本佛果號,今以佛果號名之菩薩因人,因果相即,思而可知。
  「以智慧」等者,明光明體用,顯勢至得名,智慧光為體,無上力為用,智慧為體,故能除三途暗,是為無上力。
  「得無上力」者,若依四明意,約所化得益,今師意約能化力用,乃成德名之由,大勢力之至極名「大勢至」故。

  五、明天冠莊嚴:
此菩薩天冠有五百寶華,一一寶華有五百寶臺,一一臺中,十方諸佛淨妙國土廣長之相皆於中現。
  經文有三:一、冠上寶華,二、華上寶臺,三,臺中現土。《疏》分四科,今案:臺中現土自含二意,一、映現諸佛土,二、彼此無增減。若如鏡中現物,雖現諸相,廣狹大小彼此不同。今則不然,諸相悉現而無大小,故云「廣長之相皆於中現」,今開此二意,立三、四科也。

  六、明肉髻寶瓶:
頂上肉髻如缽頭摩華,於肉髻上有一寶瓶,盛諸光明,普現佛事。
  《楷定》云:「觀音化佛在天冠中,此亦應爾,故前冠中亦肉髻上彼此互說,非參差也。」

  七、明指同觀音:
餘諸身相如觀世音,等無有異。
  上明不同,今指同相。

  八、明行不同相:
此菩薩行時,十方世界一切震動,當地動處有五百億寶華,一一寶華莊嚴高顯,如極樂世界。
  《楷定》云:「前觀不同,簡光相等,此下簡其威儀等。」
  四明云:「觀音行坐豈不動地集佛邪!但於勢至觀中說耳。若不然者,何得云除頂上寶瓶餘與觀音等無有異。」
  今曰:若尅實論其德,則如四明,然各示一相,施其差別,以應觀門,故觀音示舉足下足,勢至說行時坐時,其餘諸相或同或異,各示一分耳。又下文但就首相辨其別者,且約大相也。
  行相有四:一、行相,二、地動,三、現華,四、華相。
  「十方世界」等者,此文明他方動而含自國,次坐相唯舉本國動,亦兼他方。
  「如極樂世界」者,明他方現相,故簡云「如極樂」也。

  九、明坐不同相:
此菩薩坐時,七寶國土一時動搖。從下方金光佛剎,乃至上方光明王佛剎,於其中間無量塵數分身無量壽佛、分身觀世音、大勢至,皆悉雲集極樂國土,側塞空中,坐蓮華座,演說妙法,度苦眾生。
  《疏》分七科:一、先標坐相,二、本國地動,三、他方地動,四、上下動搖,五、分身雲集,六、臨空坐華,七、分身說法。此中第三《經》中無文,準前行相,別立此科。復第四云「上下動搖」,經文但說「從下方金光佛剎乃至上方光明王佛剎」,若屬上句,示一時動搖國;若屬下文,明分身所在處,《疏》約動搖釋所在自顯故。(動搖之處必有分身,是行時之分身,坐時雲集者歟)
  「演說妙法」者,《新記》云:「此說法一家無判,試推之,須說三乘,此土能入機三品不同,上輩到彼聞大,中輩聞小,一、蘇息本業,二、誘引他方,三、覺動大悲,故說三乘法,既云各應,不亦可也。」
  《如是解》云:「新解可也。然言妙法者,所說三乘本是念佛一乘之所流,終歸念佛,故云妙法。今詳《疏》釋意,此三尊說法約化土明,若真土則不從一地至一地,縱有地位相,即圓具之相故,實不可為苦也。然生化土者,隨其機類,大小且別,階位亦不同,三尊方便且應機宜,令終達佛果。云云」
  問:分身攝化宜至他方,何集本國而度苦耶?
  答:若約行德,則雖可然,今示坐德故,約本國也。

  十、明辨邪正結分齊:
作此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見大勢至菩薩,是為觀大勢至色身相,名「第十一觀」。
  「作此觀」等,辨邪正;「見大勢」等,結分齊。
  「見大勢至」之言簡邪觀,以顯今觀,故云「總結分齊」。

  十一、明滅罪益:
觀此菩薩者除無數劫阿僧祇生死之罪。

  十二、明不處胞胎益:
作是觀者,不處胞胎,常遊諸佛淨妙國土。
  「胞胎」者,淨影云:「非唯離親胎,亦乃遠華臺之胞胎云云。」今曰:若約要門,是親胎之義,四生永絕故;若約弘願,二胎永離。

  十三、牒二身辨觀成:
此觀成已,名為具足觀觀世音、大勢至。
  上觀觀音身相,今勢至觀成故,二大士觀具足成就。《楷定》云:「此二大士彌陀悲智二德法臣故,必須具足觀,若不具,未名觀成故,故云總牒二身辨觀成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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