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經要義鈔卷一_四
(2022-12-18 14:14:52)分类: 三经部 |
如是我闻
先辨科节者,初、举诸说,后、述今义。
初、举诸说者,先、嘉祥意:初从“如是我闻”至“持用供养”为序分,(就中,初六事为证信,“尔时王舍”下为发起)次“时韦提希见佛世尊”已下为正宗。后、“尔时阿难即从坐起”已下为流通。
又净影意:初从“如是我闻”至“共为眷属”为序分,(就中,“如是我闻”一句为证信,余属发起)次“唯愿世尊为我广说”已下为正宗,流通同前。
又天台意:初、从“如是我闻”至“清净业处”为序分,(就中,初六事为证信,“尔时”下为发起)次“尔时世尊放眉间光”已下为正宗,流通同前。
是等诸师皆约三分判一经,于中序、正分文,诸家不同,并非今意,其得失如下辨。又序分中,以“如是我闻”一句为证信序者,净影同今家,然释余四事与今家不同也。天台、嘉祥以六事总属证信者,今之所不取,异处四事不成今经证信故。
后、述今义者,《疏》中分为五科,五科三分唯是开合,故〈序分义〉云:“虽有五义不同,总料简序、正、流通竟。”然故开五分者,得益、耆阇二分各有两向义,谓先如得益分,义通正、流,若约举闻法利益,显正宗所说法义不虚之义,则自属正宗。若约以时众得益,为教法流布之初之义,则自属流通。是以如《大经》得益,则在付属后;如《法华》悟入,则在正宗中,今此得益在正、流中间,义兼两向,故立为一科也。
又后耆阇分亦有两会与三分之二意,谓耆阇一分是别会,而流通于异处传说故,就四事别分为两会,传持说故,该属流通。〈玄义〉云:“此《观经》一部,虽言两会正说,总成斯一,故名一卷。”〈序分义〉云:“此之四义佛在王宫一会正说,五、从阿难为耆阇大众传说,复是一会,亦有三分。”是约两会义。又〈序分义〉云:“虽有五义不同,总料简序、正、流通。”复如〈散善义〉,就流通分分王宫、耆阇,是约三分义,含此二意,开为一科。别开五科,唯是三分,开合互成,义意无差。
又序、正之分文与诸师不同,〈定善义〉云:“今定立正宗,与诸师不同,今直就法定者,从日观初句,下至下品下生已来,是其正宗,从日观已上虽有多义不同,看此文势,但是由序也。”此文中辨定正宗,自含二意:一、依法义定,二、就文势定。
初、依法义者,凡辨定正宗,必依所说法,此经题目既云“无量寿观”,其正说观门,即在日观已下,具说十六观门,广显二善法义、修观规则、受行方法,殷勤开示,法义周足。日观已上虽有所说,唯是略标,法义不具,其具说法义者,正在日观已下,故云“就法定者日观已下为正宗”,是依正宗法义分序、正节者也。
二、就文势者,从“如是我闻”至“云何当见极乐世界”已来,始终文势唯是由序,谓如禁父母二缘,诸家同属序分,就厌苦已下文,诸说不同,然厌欣二缘中,未有佛说,何属正宗乎!光台现土乃答彼通请,夫人见土,始请观门,是今经兴起之近因缘也。次、显行缘中,虽应彼致请,暂许说定善,许而未说,还标三福行体,开九品之本。至示观缘,重敕听许说,劝持劝说示观门益,是为下正说预标利益也,是故牒下观门,云“诸佛如来有异方便,令汝得见”,异方便者,即指下诸观,〈玄义〉云“十三观已来尽名异方便”,“令汝得见”之言即应上致请,标下观见,(正宗所说)明知其正宗则在日观已下,在文分明,故云“看此文势,但是由序”,是就序分文势辨序、正之别也。
次、正释文者,“如是我闻”是其证信,其余四事无证信义,耆山、王宫时处别故,彼耆山化前之四事,何成王宫正化之证信乎!故《疏》属发起序中,判为化前序,其证信义局在“如是我闻”一句。
“如是我闻”者,解有二义:一、约二意解,二、约一意解。
初、约二意者,〈序分义〉云:“初证信者,即有二义:一谓‘如是’二字总标教主能说人,二谓‘我闻’两字别指阿难能听人,故言‘如是我闻’,此即双标二意也。”此中“总标教主”等者,文言从略,若具言之,宜云“总标教主能说人言说无错,别指阿难能听人传持无错”(“总标”者,总略标指云“总标”,对下广说故;“别指”者,对余同闻众云“别指”,非总别相对之谓。)故。
次别释中,释“如是”云“此明如来所说言无错谬”,亦云“欲明如来所说,说渐如渐(乃至)众无错失”;又释“我闻”云“无传说之错”,“如是”与“我闻”分配主伴,以示二意。“如是我闻”之句虽是阿难语,“如是”之言指下所说,如是之教称云“如是”,故即彰佛说无错。“我闻”之言表唯说是闻,不杂自己,证诚可信,故分属阿难,是约二意解也。
二、约一意解者,〈序分义〉云:“又证信者,欲明阿难禀承佛教,传持末代,为对众生故,如是观法我从佛闻,证诚可信,故名证信序,此就阿难解也。”此意以“如是”属“我闻”,约阿难能听边,谓“如是”者,指所闻法,如是之法阿难能闻故,言“如是我闻”,以证可信也。
二、发起序七,一、化前序四,一、时:
一时
问:化前四事既不成今经证信,则发起之义亦不可成,时处别故,何得属发起耶?
答:此有二义:一约文相,二约义旨。
初、约文相者,今此四事举化前后分,即是王宫兴逆之时,一时、尔时异处同时,世尊在山时即阇王兴逆,王宫兴逆时即世尊在山,若但在山,正化不起,兴逆亦然,兴逆、在山彼此相应,方起今经一化。(《疏》中形上形下以释一时,即其意也。)化前即是由序故,今属发起,名“化前序”。(是一)
次、约义旨者,诸佛大悲偏于苦者,出世本意正在今经,一代道教为之由序,今举化前后分,总摄初后,以收一代化道。然则今此四事即一代摄化之相,故《疏》释“一时”示一代之时,王舍、耆山以彰二住,如此摄化即为今经正化之由序,故名“化前序”。(是二)
又此一序,以化前而是由序故,若对证信,则属发起之分,合为二序;若对正发起,则别于发起六缘,开为三序,开合相得,经旨自彰。
“一时”者,《智论》一明“时”有二种:一、迦罗,是为“实时”,律中依此制时食等;二、三摩耶,是名“假时”,经中依此说“一时”云云。佛应机摄化之时名为“一时”,此中正举化前之终、兴起之始,世尊在山之时言“一时”。若依义旨,远摄一代时。《疏》有三释,初一释约化前一代,后二释约文相,取化前后分,兴逆之时也。
二、主:
佛
《疏》云:“言佛者,标定化主,简异余佛,独显释迦意也。”此有两重意,谓“佛”之言标忍土化主,若是他佛,则宜称别号,今在此土称“佛”,通号即别,故云“简余、独显”。(是一)复若是正化,则有二尊,今是化前,局在释迦,但称“佛”,独显释迦,(是二)故云“简余、独显”也。
三、处:
在王舍城、耆阇崛山中
嘉祥云:“明说此经有二处,一者王城处说,二、崛山处说。”此约两会说,非今意也。
净影云:“王舍城者,就宽通举;耆阇崛山者,随处别指。”
今师意:广约一代游化之处,谓游王城等处,化在家众,是为境界住;住耆山等处,化出家众,是为依止住。今举王城摄一切在家之处,举耆山摄一切出家之处,就二处表二住,总摄一代摄化之处,是约义旨,若依文相,如净影释。
四、众: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菩萨三万二千,文殊师利法王子而为上首。
徒众有二:一、声闻众,二、菩萨众。此中举出家众摄在家众,余经多然,近如《大经》,序分标二众得益及人天。
又诸经中多先声闻、后菩萨,净影述三义:
一、远近分别,以诸声闻常随如来,朋佛后,随近先列;菩萨不然,是故后论。
二、形相分别,声闻之威仪严整,世共尊敬,故列在前;菩萨随化,形仪不定,故彰在后。文殊一夏三处安居,迦叶呵罚,即其事也。
三、就德分别,如龙树说,教有二种:一、秘密教,菩萨德尊,理宜在先;声闻德劣,法须在后,二、显示教,声闻、辟支同佛漏尽,故列在先;菩萨之人随化现凡,不断诸漏,后彰菩萨。
又诸大乘经二众具缺,古作四句:一、但有菩萨,无声闻众,如《华严》等;二、但有声闻,无菩萨众,如《金刚经》;三、具有大小,如今经等;四、俱无两众,如《胜鬘》等。
“与”者,《疏》云:“佛身兼众,故名为与。”
“大”者,《疏》举八大,如彼中释。
“比丘众”者,净影云:“比丘,胡语,此方义翻,备含五义:一、名怖魔,将出家时,令魔战怯,故曰怖魔。比丘出家何预魔事而生恐怖,魔性姑弊,惧他胜己,故生怖畏。又畏比丘化他同己,空其境界,是故恐怖,如《涅槃》说。此之一义就初彰名。二、名乞士,既出家已,无所贮畜,乞求自活,故名乞士;三、净命,正命乞求,离邪命法,故曰净命。此二就其中间立称;四、净持戒,精进持戒,无有毁犯。五、名破恶,以持戒故,破离诸恶。此后两义据终为目,非一称众。”
“千二百五十人”者,标数。《疏》中问答云云,其意:千二百五十人本是外道,而常随佛后,故特标此数。虽常随中有如阿难等非外道者,彼常随人,其外道者多,非外道者少,故从之外道常随人,云“千二百五十人”。然外道非但千二百五十人,非者亦可非唯阿难等,独举此等数及人者,由常随佛后,众所知识故,诸经中从外道而摄非者,言“千二百五十人”也。
“菩萨三万”等者,二、菩萨众。
“菩萨”者,具言“菩提萨埵”,翻言“道众生”。净影就愿、就解、就行简别二乘云云。
“三万二千”者,示其数。
“文殊”等者,标上首名。
次、釋文句,分為五:一、序分,二、正宗分,三、得益分,四、流通分,五、耆闍分。初中有二,一、證信序:
如是我聞
先辨科節者,初、舉諸說,後、述今義。
初、舉諸說者,先、嘉祥意:初從「如是我聞」至「持用供養」為序分,(就中,初六事為證信,「爾時王舍」下為發起)次「時韋提希見佛世尊」已下為正宗。後、「爾時阿難即從坐起」已下為流通。
又淨影意:初從「如是我聞」至「共為眷屬」為序分,(就中,「如是我聞」一句為證信,餘屬發起)次「唯願世尊為我廣說」已下為正宗,流通同前。
又天台意:初、從「如是我聞」至「清淨業處」為序分,(就中,初六事為證信,「爾時」下為發起)次「爾時世尊放眉間光」已下為正宗,流通同前。
是等諸師皆約三分判一經,於中序、正分文,諸家不同,並非今意,其得失如下辨。又序分中,以「如是我聞」一句為證信序者,淨影同今家,然釋餘四事與今家不同也。天台、嘉祥以六事總屬證信者,今之所不取,異處四事不成今經證信故。
後、述今義者,《疏》中分為五科,五科三分唯是開合,故〈序分義〉云:「雖有五義不同,總料簡序、正、流通竟。」然故開五分者,得益、耆闍二分各有兩向義,謂先如得益分,義通正、流,若約舉聞法利益,顯正宗所說法義不虛之義,則自屬正宗。若約以時眾得益,為教法流布之初之義,則自屬流通。是以如《大經》得益,則在付屬後;如《法華》悟入,則在正宗中,今此得益在正、流中間,義兼兩向,故立為一科也。
又後耆闍分亦有兩會與三分之二意,謂耆闍一分是別會,而流通於異處傳說故,就四事別分為兩會,傳持說故,該屬流通。〈玄義〉云:「此《觀經》一部,雖言兩會正說,總成斯一,故名一卷。」〈序分義〉云:「此之四義佛在王宮一會正說,五、從阿難為耆闍大眾傳說,復是一會,亦有三分。」是約兩會義。又〈序分義〉云:「雖有五義不同,總料簡序、正、流通。」復如〈散善義〉,就流通分分王宮、耆闍,是約三分義,含此二意,開為一科。別開五科,唯是三分,開合互成,義意無差。
又序、正之分文與諸師不同,〈定善義〉云:「今定立正宗,與諸師不同,今直就法定者,從日觀初句,下至下品下生已來,是其正宗,從日觀已上雖有多義不同,看此文勢,但是由序也。」此文中辨定正宗,自含二意:一、依法義定,二、就文勢定。
初、依法義者,凡辨定正宗,必依所說法,此經題目既云「無量壽觀」,其正說觀門,即在日觀已下,具說十六觀門,廣顯二善法義、修觀規則、受行方法,慇懃開示,法義周足。日觀已上雖有所說,唯是略標,法義不具,其具說法義者,正在日觀已下,故云「就法定者日觀已下為正宗」,是依正宗法義分序、正節者也。
二、就文勢者,從「如是我聞」至「云何當見極樂世界」已來,始終文勢唯是由序,謂如禁父母二緣,諸家同屬序分,就厭苦已下文,諸說不同,然厭欣二緣中,未有佛說,何屬正宗乎!光臺現土乃答彼通請,夫人見土,始請觀門,是今經興起之近因緣也。次、顯行緣中,雖應彼致請,暫許說定善,許而未說,還標三福行體,開九品之本。至示觀緣,重勅聽許說,勸持勸說示觀門益,是為下正說預標利益也,是故牒下觀門,云「諸佛如來有異方便,令汝得見」,異方便者,即指下諸觀,〈玄義〉云「十三觀已來盡名異方便」,「令汝得見」之言即應上致請,標下觀見,(正宗所說)明知其正宗則在日觀已下,在文分明,故云「看此文勢,但是由序」,是就序分文勢辨序、正之別也。
次、正釋文者,「如是我聞」是其證信,其餘四事無證信義,耆山、王宮時處別故,彼耆山化前之四事,何成王宮正化之證信乎!故《疏》屬發起序中,判為化前序,其證信義局在「如是我聞」一句。
「如是我聞」者,解有二義:一、約二意解,二、約一意解。
初、約二意者,〈序分義〉云:「初證信者,即有二義:一謂『如是』二字總標教主能說人,二謂『我聞』兩字別指阿難能聽人,故言『如是我聞』,此即雙標二意也。」此中「總標教主」等者,文言從略,若具言之,宜云「總標教主能說人言說無錯,別指阿難能聽人傳持無錯」(「總標」者,總略標指云「總標」,對下廣說故;「別指」者,對餘同聞眾云「別指」,非總別相對之謂。)故。
次別釋中,釋「如是」云「此明如來所說言無錯謬」,亦云「欲明如來所說,說漸如漸(乃至)眾無錯失」;又釋「我聞」云「無傳說之錯」,「如是」與「我聞」分配主伴,以示二意。「如是我聞」之句雖是阿難語,「如是」之言指下所說,如是之教稱云「如是」,故即彰佛說無錯。「我聞」之言表唯說是聞,不雜自己,證誠可信,故分屬阿難,是約二意解也。
二、約一意解者,〈序分義〉云:「又證信者,欲明阿難稟承佛教,傳持末代,為對眾生故,如是觀法我從佛聞,證誠可信,故名證信序,此就阿難解也。」此意以「如是」屬「我聞」,約阿難能聽邊,謂「如是」者,指所聞法,如是之法阿難能聞故,言「如是我聞」,以證可信也。
二、發起序七,一、化前序四,一、時:
一時
問:化前四事既不成今經證信,則發起之義亦不可成,時處別故,何得屬發起耶?
答:此有二義:一約文相,二約義旨。
初、約文相者,今此四事舉化前後分,即是王宮興逆之時,一時、爾時異處同時,世尊在山時即闍王興逆,王宮興逆時即世尊在山,若但在山,正化不起,興逆亦然,興逆、在山彼此相應,方起今經一化。(《疏》中形上形下以釋一時,即其意也。)化前即是由序故,今屬發起,名「化前序」。(是一)
次、約義旨者,諸佛大悲偏於苦者,出世本意正在今經,一代道教為之由序,今舉化前後分,總攝初後,以收一代化道。然則今此四事即一代攝化之相,故《疏》釋「一時」示一代之時,王舍、耆山以彰二住,如此攝化即為今經正化之由序,故名「化前序」。(是二)
又此一序,以化前而是由序故,若對證信,則屬發起之分,合為二序;若對正發起,則別于發起六緣,開為三序,開合相得,經旨自彰。
「一時」者,《智論》一明「時」有二種:一、迦羅,是為「實時」,律中依此制時食等;二、三摩耶,是名「假時」,經中依此說「一時」云云。佛應機攝化之時名為「一時」,此中正舉化前之終、興起之始,世尊在山之時言「一時」。若依義旨,遠攝一代時。《疏》有三釋,初一釋約化前一代,後二釋約文相,取化前後分,興逆之時也。
二、主:
佛
《疏》云:「言佛者,標定化主,簡異餘佛,獨顯釋迦意也。」此有兩重意,謂「佛」之言標忍土化主,若是他佛,則宜稱別號,今在此土稱「佛」,通號即別,故云「簡餘、獨顯」。(是一)復若是正化,則有二尊,今是化前,局在釋迦,但稱「佛」,獨顯釋迦,(是二)故云「簡餘、獨顯」也。
三、處:
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嘉祥云:「明說此經有二處,一者王城處說,二、崛山處說。」此約兩會說,非今意也。
淨影云:「王舍城者,就寬通舉;耆阇崛山者,隨處別指。」
今師意:廣約一代遊化之處,謂遊王城等處,化在家眾,是為境界住;住耆山等處,化出家眾,是為依止住。今舉王城攝一切在家之處,舉耆山攝一切出家之處,就二處表二住,總攝一代攝化之處,是約義旨,若依文相,如淨影釋。
四、眾: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菩薩三萬二千,文殊師利法王子而為上首。
徒眾有二:一、聲聞眾,二、菩薩眾。此中舉出家眾攝在家眾,餘經多然,近如《大經》,序分標二眾得益及人天。
又諸經中多先聲聞、後菩薩,淨影述三義:
一、遠近分別,以諸聲聞常隨如來,朋佛後,隨近先列;菩薩不然,是故後論。
二、形相分別,聲聞之威儀嚴整,世共尊敬,故列在前;菩薩隨化,形儀不定,故彰在後。文殊一夏三處安居,迦葉呵罰,即其事也。
三、就德分別,如龍樹說,教有二種:一、秘密教,菩薩德尊,理宜在先;聲聞德劣,法須在後,二、顯示教,聲聞、辟支同佛漏盡,故列在先;菩薩之人隨化現凡,不斷諸漏,後彰菩薩。
又諸大乘經二眾具缺,古作四句:一、但有菩薩,無聲聞眾,如《華嚴》等;二、但有聲聞,無菩薩眾,如《金剛經》;三、具有大小,如今經等;四、俱無兩眾,如《勝鬘》等。
「與」者,《疏》云:「佛身兼眾,故名為與。」
「大」者,《疏》舉八大,如彼中釋。
「比丘眾」者,淨影云:「比丘,胡語,此方義翻,備含五義:一、名怖魔,將出家時,令魔戰怯,故曰怖魔。比丘出家何預魔事而生恐怖,魔性姑弊,懼他勝己,故生怖畏。又畏比丘化他同己,空其境界,是故恐怖,如《涅槃》說。此之一義就初彰名。二、名乞士,既出家已,無所貯畜,乞求自活,故名乞士;三、淨命,正命乞求,離邪命法,故曰淨命。此二就其中間立稱;四、淨持戒,精進持戒,無有毀犯。五、名破惡,以持戒故,破離諸惡。此後兩義據終為目,非一稱眾。」
「千二百五十人」者,標數。《疏》中問答云云,其意:千二百五十人本是外道,而常隨佛後,故特標此數。雖常隨中有如阿難等非外道者,彼常隨人,其外道者多,非外道者少,故從之外道常隨人,云「千二百五十人」。然外道非但千二百五十人,非者亦可非唯阿難等,獨舉此等數及人者,由常隨佛後,眾所知識故,諸經中從外道而攝非者,言「千二百五十人」也。
「菩薩三萬」等者,二、菩薩眾。
「菩薩」者,具言「菩提薩埵」,翻言「道眾生」。淨影就願、就解、就行簡別二乘云云。
「三萬二千」者,示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