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校长 我怀孕了
(2013-04-26 06:28:32)朱少华
近日,一份名为《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的文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文件中提到“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至少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怀孕”,引起众人热议。对此,高邮市第二中学回应称,学校女教师太多,主要是为了课程安排,目前《规定》还在讨论中,并未实行。(据4月25日现代快报)
不怪这所学校的教职工走出学校大门都会振臂高呼:作为二中人,我骄傲!女青年结婚以后,只要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生孩子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生活的必然更是任何人无权干涉的,也是法律赋予她们的一种私人权利。而在这里学校无处不在的公权竟然还把手伸进女教师们的家庭里来,这也算开了学校管理制度的先河了。老师怀孕也要经过审批,那么,是不是没经过小学的审批,擅自怀孕就是“非法”的了?
无论从哪方面说,妇女生儿育女都是一种无上光荣的事情,因为这不仅仅是为了一个家庭的传宗接代,更是为了我们的社会永远充满活力。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单位如果寻找借口,干涉女职工的怀孕生产,或者以种种理由要求不得怀孕,想方设法进行刁难,逼迫怀孕女工辞职的,都可以视为一种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但是,近年来一些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追逐利润的最大化,在其他“开源节流”的办法用尽之后,就把目光投向了女职工的这一基本权利上,不是强行规定女职工不准怀孕,就是采取种种卑鄙的手段逼迫怀孕女员工理智和辞职。特别是在一些学校,学校强迫女教师“排队生子”的现象几乎成了一道风景。而在一些企业,要工作就不能养儿育女也几乎成了女员工的一个“潜规则”。按照这所学校的解释,学校要出台这项规定就是担心一旦有人怀孕,就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工作计划。可要解决这样的问题能采取的办法很多,“审批怀孕”不是最好的更不是唯一的办法,学校怎么就偏偏盯上了“审批”?
必须承认,在我们的社会里滥用公权往往能起到很多神奇的效果,但在起到效果的同时,也让法律和制度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境地。这个“审批怀孕”正是这样,不用费什么智慧,坐在办公室里权利一挥,学校就不会因为女教师怀孕生子而影响教学了,可是公权如此泛滥,国家现行的法律政策情何以堪?女教师们的合法权益还靠什么保护?
报告校长,我怀孕了!不知道审批这样的申请时,校长可会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