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保护费”就结扎 政府还是“黑社会”?
(2013-04-25 07:00:14)老癸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习城乡徐占村妇女万利娇违规生育三胎未进行节育手术,由于未能在限期内交纳乡政府要求的6000元结扎“保护费”,万利娇被乡计生办工作人员强行带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在未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强制进行了结扎手术。万利娇十分痛苦的回忆当天的情形:“我抱着几个月的孩子,他们把我强行带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做了手术,也没有给我验血,之后肚子疼的下不来床,输了十几天的液。”
限期拿钱,拿来了钱啥事没有。拿不来钱,就抓你上手术台结扎。也不管你才生过孩子,还是身体适应不适应。这样的一幕,怎么看怎么都不像堂堂的人民政府干的事情,收保护费更少一些黑社会所为,但是在这里却真真切切的发生了。刚生下孩子几个月的农妇一时拿不出6000元现金,就被乡里“管计划生育”的带进了服务站,二话没有,连最基本的抽血化验都没有,拉上手术台就结扎了。
也许时候这些人感到理亏,其行为更是在上不了台面,因此,从乡里干部到直接经办人,竟然没有一个人敢承认。连这个县计生服务站负责人也赌咒发誓,本人及其家属若不在场,不会进行结扎手术,收取结扎“保护费”一事,也不会存在这种现象的发生。但事实是这位妇女是遭遇和周边百姓众所周知的, “保护费”不仅收,更是明码标价。
乡政府之所以敢向群众收取结扎“保护费”,因为“计划生育是国策”,对乡下老百姓来说违反计划生育就等于“犯了大法了”,政府因此罚再多钱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群众心有不服也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这里的乡政府正是利用了群众的这种心理,连基本的遮羞布都不顾了,直接变成了“保护费”。可见其不仅把国家的政策出卖了,更是在见利忘义,见利忘法,甚至为谋利连最基本的道德人性都不顾了。
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中,按照国家规定,对于一些无视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予以处罚,对于一些自愿节育和绝育的妇女可以进行手术,但这些措施的实行都是有严格规定的。而不管是处罚还是做绝育手术,最终的结果都是为了计划生育。可这里的所谓“保护费”,不给钱就结扎,只要有钱,不但不结扎,多生孩子也都是“合法”的了。这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仅败坏了国家政策和政府形象,更让老百姓怨声载道。
有些政策本是利国利民的,但是在一些地方执行起来不仅变了味,甚至变成了祸国殃民的事情。就像这里的计划生育,都把政府执行成“黑社会”了。对此现象必须尽快查处,严惩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