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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讨薪者都变成了“敢死队员”?

(2012-12-30 07: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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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谁把讨薪者都变成了“敢死队员”?

朱少华

年年讨薪年年伤心,当伤心无奈升华为绝望时,冲动的魔鬼随时会降临。跳楼的、堵路的、停水断电的……什么样的非常手段都用上来了。这一次讨薪者终于忍无可忍,扛着汽油桶去讨薪了。(据12月29日杭州网)

 

这样的一副武装,加上满腔怒火视死如归的气势,与其说是讨薪,不如说是一位孤身去敌营复仇的敢死队员。不管是农民工还是包工头,还是招揽工程的企业老板,一项工程完工了,结帐走人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但是近年来每到年底“讨薪难”几乎已经成了无法更改的定律。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各级政府穷尽一切办法,但年底讨薪难、暴力讨薪、以死讨薪的惨剧还在不断上演。为了讨薪民工们几乎能想到的一切非正常手段都想到了,讨薪成了炸碉堡、攻堡垒,没有敢死队员的精神似乎根本起不到作用了。

 

这样一种现象似乎令人费解,但实际上这种讨薪难的问题还是归咎于行政上的一种老毛病,那就是“风声大雨点小”。一些城市虽然不断推出解决拖欠农民工薪酬的办法,表面上看来也都十分严厉,但实际上不过是发发文件,打打电话。很少能得到一些企业单位认真的落实执行。加之一些欠薪老板和政府官员不正常的关系,企业拖欠民工薪水的问题似乎只要不闹大,甚至被闹得不可收拾,一般都很难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单位拖欠薪酬的问题实际上并没有彻底收敛,更有的企业老板甚至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宁打死人赔钱,而不愿发放薪水。

 

同时,政府方面在处理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那种过分强调稳定的方法也值得商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只要农民工采取过激的办法讨薪,率先受到惩处的坑定就是讨薪者。当然农民工采取暴力讨薪影响了他人,扰乱了社会秩序,应该受到惩处。但很多地方往往只重视了对“后果”的惩处,却忽视了“前因”。如果不存在企业拖欠薪水的问题,农民工谁愿意去舍命讨薪?处理了暴力讨薪者,拖欠薪水者不得不付了薪水,在相关部门看来问题也就圆满解决了。但事实是问题的始作俑者并没有受到一定的惩处,这也在一定方面促长了暴力讨薪的现象,不闹甚至不闹大工钱就别想拿。

 

虽然暴力讨薪的事件每年都有,甚至愈演愈烈。虽然拖欠薪酬的企业单位各地都有,甚至一抓一大把。但是,充斥在社会面前的都是各地跳楼的、堵路的、甚至像这样扛汽油桶,提土炸弹的,而这些人受到法律不同惩处的实例更是陈出不穷,但是却有一点,也是最关键的却很少看到,那就是欠薪企业老板因拖欠农民工薪水而受到法律惩处的,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225日在刑法修正案中就已经规定恶意欠薪入罪,但这个罪直到今天似乎还是空白。不严惩恶意欠薪者,总对讨薪者绳之以法,这样不仅不会杜绝暴力讨薪,稳定不了社会,相反更会给社会和谐埋下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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