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比赛是一种“合法的”腐败
(2012-09-14 05: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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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老癸
近日,在广西天等县举行的一场乒乓球比赛,将这个偏僻的国家级贫困县推上了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参赛者“要求是副厅级以上干部”这一明确的身份限制招致了众多网民对“权力”的质疑。
一个贫困县要举办一场“全省性”的兵乓球比赛并不算“出格”。但是这不仅举办的体育活动是全省性的,而要求参加比赛“运动员”的平均级别恐怕是全国各地有史以来最高的。“运动员”必须是副厅级的官员,或者是他们的配偶。这样的一个体育比赛水平怎么样不敢说,但分量之重,比赛的影响之大却是不容置疑的。正因如此,这样的体育活动不乏赞助商,而事实也正是如此,比赛活动这里一策划出来,那边就有企业冠名和赞助了。而随着活动的越炒越热,还会有更多的大老板们提着票子赶来。
体育比赛有分行业、分性别。分年龄段的。而这里却把比赛运动员的的对象集中在了乌纱帽和行政级别上,这样的比赛能有什么“伟大意义”?尽管当地把举办这样的赛事理由讲的天花乱坠,甚至还说什么“促进夫妻志趣相投”,实际上这仍然逃脱不掉利用体育比赛,达到溜须拍马这样一个嫌疑。事实也正是如此。这次的赛事虽然轰动不小,影响很大,但男女运动员满打满算才36人,也就是十八个家庭的十八对夫妻。而当地仅冠名就受到赞助20万元。也就是说一对夫妻平均的出场费就是一万多,这当然还不算一些隐形的投入。这虽不算“公费旅游”,但却是地地道道的“公费开心”。不是讨好,不是拍马又是什么?
和其他地方“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不同的是,这个地方一没有什么经济特产,二没有什么知名的旅游景点。而有的就是兵乓球的群众基础,据当地负责人说,这个县的天等镇龙密屯还有“广西乒乓球第一村”的美誉,因此他们的这场赛事就“是为了考虑活动效果”。要“考虑活动效果”,就设立名目,邀请一些高官来此“比赛”一下,当地不仅要为此搭台,更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到底是为了考虑活动的效果,还是为了官员们玩得开心呢?
一个贫困县为什么这么卖力的举办“副厅级”的兵乓球比赛?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司马昭之心”,是一次光明堂皇的“打点关系”“联络感情”和“铺设人脉”。占用公共资源,动用公共力量,打着公共旗号。甚至还设立不菲的奖项。将一批官员召集在一起“公费作乐”,这不仅迎合了一些人的官本位思想,更人为的将他们脱离了群众,脱离了社会。而这种行为既有损于官员们的形象,更败坏了他们的声誉。而从根本上来说,这不仅是一种看得见的腐败,更是一种公开的甚至是“合法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