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亲”也是“生产力”?
(2012-06-27 06:04:37)| 标签: 杂谈 | 
朱少华
深圳一李姓女子自称是某书记的亲戚,从开发商手中拿得批条,可以7.8折购买两套大南山紫园别墅,低于市场价839万元。开发商称向某书记汇报此事后发现该女子并非领导亲戚,不同意按折扣价卖房,女子指其不讲信用。经记者查询到,此书记现为省管正厅级官员。(据6月26日大河报)
 
事情有点匪夷所思又明明白白。一套房产按市场价2000多万,但如果与厅级高官沾亲带故就能便宜两成多。要一次性拿两套就能获得优惠800多万。如果当事人能转手卖掉,就是按照市场价平价销售,也能获利近千万。遗憾的是这位这位女子最后“穿帮了”。“官亲”是假的。这位女子无疑是“不讲信用的”,但是从“讲信用”的开发商身上我没有看出了什么呢?难道对开发商来说厅官亲戚也是“生产力”?
 
商人重利,赚钱是第一位的。有一个普通的常识,那就开发商的投入就是为了产出,而且是为了更大的产出。从这位开发商前后态度鲜明更是证明了这一点。听得女子是某厅官的亲戚马上表示“既然是某书记的亲戚,我就会给你个最低价格,一个成本价给你,我破例给你一套,一个是要给我保密。”而且还称“我当她是书记的亲戚,我非常重视她,我亲自过去。”开发商为什么会“成本价给你”?又为什么要“保密”?就是因为女子是“官亲”,而这种优惠总是上不了台面的。为了显现对书记的重视,“我”更“亲自过去”。但当明白自己被糊弄时,这位开发商更直言不讳,“她说她是书记的亲戚,我才会给她这个折扣。如果她不是,我会给她这个折扣?”
 
开发商之所以对“官亲”这么大方,用以很明白,那就是他们已经深谙“官亲也是生产力”。开发商实际上把这也当成了一种投资,借此机会讨好甚至贿赂官员,以此来争取更大的产出。如果这样的交易能够达成,官员及亲戚得到了巨大的实惠,他们也只能够动用公权或社会的利益来回赠开发商。实质上这也就是另一种利益链条,官员及他们的亲戚买房,开发商卖房,一切自然而然,一切顺理成章,悄无声息就完成了一次利益交易,甚至可以说完成了一次行贿受贿全部过程。
 
因为“穿帮”,这次的交易“流产了”。但从这位开发商熟练程度和习惯来看,这样的交易大概也是一种“公开的潜规则”了。由此也能看出为什么有的地方官员和开发商的关系那么“铁”?为什么很多官员都自觉自愿的充当起开发商的急先锋?为什么一些官员动辄都有几套甚至几十套房产?从此实例中已不难看出这里面的“猫腻”远不是传统中的官商勾结、权利出租那么简单。开发商通过这种正常的渠道完成权钱交易,形式更隐秘,表象更迷惑,手段更高超,而影响更恶劣。
 
“官亲”也是“生产力”?实际上成为“生产力”的不是官亲,还是官员手中的公权。公权“购买”房产,开发商再将换来的权利演化成“生产力”,一切神不知鬼不觉。这个“穿帮”的事件也许只是一个小插曲,相关部门不妨深入探访一下,那些没有“穿帮”的故事一定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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