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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警察“耍赖”已成习惯

(2012-06-25 05: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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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有些警察“耍赖”已成习惯

老癸

病床上的王红光因多发性肋骨骨折,已经被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20日凌晨2时许,因朋友醉驾,喝醉酒的王红光尝试到龙华交警中队“捞”人,然而,亲人再见已是20日上午8时30分,而到中午12点送往医院,医院于21日早晨下发了病危通知书。记者就此向交警局询问但未有答复,而已经介入的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公布了现场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王红光确实被交警和协管员按倒在地。至于交警是否打人,龙华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据6月24日晶报)

 

事情几乎没有这回更清楚多了,王红光虽然“醉酒滋事”,但人进入交警队却是好端端的,然在一阵吵杂之后,交警骑在了王红光的身上,此刻已被戴上手铐的王红光遍体鳞伤,肋骨折断,被送到医院几度昏厥,并被医生下达了病危通知书。这样一段过程虽然图像不清,但也算有实况录音吧,但即使这样这里的警察还是拉出了一幅习惯性的“耍赖”,警察没有打人,只是“约束控制”。

 

类似于这样的打人过后矢口否认的情景我们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在一些看守所、拘留所常常冒出来的千奇百怪的死法,有的嫌疑人生前明明遭遇非人的暴力,各种伤痕累累,但经警方却一口咬定“没打人”,过后相关部门调查也是“没发现”。至于警察打人了没有,一些所谓“喝水死”“做梦死”甚至“看球死”到底怎么死的,警察心里一本清帐,老百姓更是心知肚明。

 

警察之所以习惯性“耍赖”,就是因为警察只要不被抓住手腕,打死不承认谁也没办法。虽然国家规定警察审讯嫌疑人要全程监控,但这个监控的开关却掌握在当时的警察手中。检查完全可以选择性的监控。就算“打出了问题”,调查、督查、处理的又都是自己人,更况且自己的问题有可能会直接牵连到上级领导。因此,警察习惯于“耍赖”,警方调查处理部门更是习惯于装楞卖傻。于是警察的手脚也就越来越痒痒了。

 

据悉,就是这位殴打王红光的交警张文斌在今年2月份的一次执法过程中,曾经打断别人的三根肋骨。如此恶警还能够安然无恙照常之法,由此可想而知这次事件的暴行是多么“自然”。警察习惯性“耍赖”不仅极大的败坏了警察队伍的形象,亵渎了法律,更让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遭受到了重创。因此,此等恶警,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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