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零风险”的现象该改改了
(2012-06-21 07: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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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老癸
好心在路上扶起一个摔倒老人,却被对方诬陷是他撞倒的。无奈之下,的哥陈先生只好求助于网络,他希望能找到一个目击者,还自己一个公道。奉化交警大队在得知消息之后,经过几天侦查,各处调查取证,终于还了陈先生一个公道。(据6月20日现代金报)
这样的故事几乎是老掉牙了。所不同的是,人算不如天算。那位骑车摔倒的老人恐怕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摔倒被电动车压在身上动弹不动,在遇到好心扶起他的陈先生,这一幕情节竟然全被一个人的记忆刻录了先来,在陈先生百口难辨眼看“倒打一耙”者就要获得成功的时候,目击者出现了。事情也当然顺理成章的了结。陈先生终于得到了清白。但是……
但是公众的感觉却如鲠在喉。可怜的陈先生好心好意的扶起了老人,没落到半点谢意,却还被“倒打一耙”诬为肇事者,如果是那位目击者最后关头出面作证,陈先生不仅要“冤沉海底”,更要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洗清自己的冤枉,陈先生受尽委屈,筋疲力尽。但是现在有目击者出现,诬陷者的谎言不攻自破,一切仿佛就这样结案,诬陷不成拍拍屁股就走人了。这一切也太“便宜”了吧?
故事老掉牙,但却总有人不厌其烦,不断的效仿,以至于现在老人倒地都没有人敢扶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有些老人摔倒之后老眼昏花认错了人外。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讹人零风险”。老人倒地之后,随意“指控”扶人的人承担责任,“讹”住了,医疗费不仅有保障,其他“损失”更为可观。有人甚至说摔倒了讹个人比养个儿子都划算。更为简单的事,“讹”住了一本万利,“讹”不住啥事没有。如此几乎是“零风险”一样的“生意”,难怪如今会愈演愈烈。
因为一些人见利忘义,甚至是故意的“钓鱼”和“碰瓷”,使得我们的社会道德和公德受到重创,更让一些真正的摔倒老人成了无辜的牺牲品。而就陈先生扶起的这位老人来说,他对自己当时摔倒情况完全清楚,但为了能更有力的诬陷陈先生,他甚至还找来了所谓的证人。由此可见他的这种行为不是误会,而是蓄意的诬陷和敲诈,已经完全出乎了道德的范畴,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的。
要让公民遇到摔倒的老人都能放心扶,大胆扶。让那些见利忘义者不能更不敢再“倒打一耙”。 就必须加大诬陷者的风险,让其偷鸡不成不仅蚀把米,甚至要蚀几袋米,外加身败名裂。加大“讹人风险”不仅是在保护我们的传统美德,更是在老人们自己。而无论如何,这样的“讹人零风险”的现象也该改改了。让“讹人的人”这样肆无忌惮优哉游哉,我们社会上不起,我们的公德和道德更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