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警官“饭碗”就是一封举报信
(2011-07-22 17: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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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警官“饭碗”就是一封举报信
老鬼
河南郑州市民麻玉穗与邻居马秀云因琐事发生争执,马秀云称麻玉穗儿子王森将其打伤,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后将王森治安拘留。麻玉穗家人查证后发现办案民警聂云峰曾因犯罪被判缓刑,至今仍在服刑期。聂云峰接受采访时称,自己为保住饭碗花费近百万元。(据7月22日中国青年报)
警察犯了罪,但在服刑期间还能正常上班办案,工资照拿,待遇照领。如果不是记者“多事”,估计谁也看不出这位办理案件的聂警官,自己也是带罪之身。而聂警官更会就这样平安无事的一直工作到退休,没准还会因为工作出色而被提拔重用呢。对于聂警官的“遭遇”,我们似乎也很“同情”和“理解”,犯罪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想办法保住自己的饭碗更是人之常情。而且聂云峰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也是花了血本的。100多万。这样的付出明显入不敷出。当一辈子警察能拿多少钱?这样的投入将来又靠什么偿还?
更让人有兴趣的是,聂警官这100多万的“保饭碗”钱都花在哪了?按照聂警官的话说,“因为是取保的,每一次开庭我都是请假去的,领导应该不知道这个事,要说不知道吧可能也知道,我是自己主动投的案,谁不知道?”但又说:“我的同事应该也不知道这个事,法院不会专门给单位发个文件,而且法院和公安局也不联网。”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了,拘留了。还被法院判刑了,甚至服刑了。单位领导竟然不知道,这合乎逻辑吗?可能吗?而聂云峰自己也说“谁不知道?”这只能说明单位不仅知道,而且很清楚。不然从经多年的聂云峰原来当过宣传科长、派出所副所长,怎么会“莫名其妙”降为普通民警了?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警察犯罪并已经判刑的是绝不可能继续从事警察工作的,更何况聂云峰还是在服刑当中。但要把这一切事情摆平,那就要大放血。按照聂云峰所说的“中国的国情嘛,这中间不可能……”言下之意明明白白,那就是要花钱。想让异地法院不通知单位,要摆平。想让自己单位装聋作哑,要买通。想让上级领导高抬贵手,要花钱。甚至想让同事、左邻右舍等知情不报,更要掏钱封口。也可以说,聂云峰之所以能保住饭碗,并又上班工作这么长时间,每一步,甚至上班的每一分钟都是拿钱买来的。而被某些人出卖的,当然就是法律尊严,就是社会的公权了。
因此,聂警官的“饭碗”不仅是一封举报信,这封信中更蕴藏着丰富的内涵。这个“饭碗”更像一根长长的藤蔓,不仅有萝卜,更有各种各样的泥巴。是腐败铸成了这个饭碗,而饭碗里面更盛满了腐败,查查这个饭碗下面,没准掩盖着更多的“金色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