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养鱼性执法”哪会有“穿越罚单”?
(2011-04-29 18: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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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没有“养鱼性执法”哪会有“穿越罚单”?
朱少华
4月26日4位大货车司机在开封市竟然吃了2011年5月1日的罚单。官方称开票人员缺乏经验,为尽快疏通道路就按司机要求填写日期,而据一位常年跑运输的老司机透露,司机与路政执法已形成默契,执法人员一般不再对同一当月已交罚款的车辆罚款。(据4月29日中广网)
按“业内人士”的意思,就是长跑这条线路的大货车,每月都要必须吃一次罚单,而且也只能吃一次。有了这一次的罚单,当月就能平安无事了。但是现在又要开罚单,司机当月的“罚款指标”已经没有了怎么办?既不能影响司机的情绪又不能耽误执法者的“生意”,那就只好把下个月底“罚款指标”提前透支一下,改动一下日期,执法者和被执法者都能“不受影响了”。这大概也就是“穿越罚单”能够“震撼登场”的主要原因。官方认为是“开票人员缺乏经验”造成的,这真是对开票人的“极大污蔑”。
这对于外界人来说也许有点新鲜,但对于常在路上跑的司机们来说早就是公开的“潜规则”了,也就是日前媒体上曝光的那种所谓的“养育性执法”。在一些执法者看来,执法并不是什么为了国家和社会怎么怎么样?而就是一种“生意”。生意的成本就是国家法律和手中的权力,而主顾就是这些过往的大货车司机。因为有权利,“执法者”这里的“生意”就是独家经营,别无二家。因为是法律,大货车司机就得必须“购买”,“不购买”“执法者”就能堂而皇之的对你“严肃执法”。但是,要抓住现有的“买家”,更要注意“生意的可持续发展”。而这就要注意“养鱼”了。罚款不能罚死,否则就成“一锤子买卖了”,罚过还能活,活了还能罚,永无止境,执法者的“生意”才能“永远兴隆”。
这就是我们的道路上为什么罚款天天不断,司机们却还是没有“记性”。大货车明明知道超载罚款,却还是照超不误。更奇怪的是有些地方的路段,司机们更和执法者“配合默契”,到此一手交钱一手拿罚单,连一句废话都没有。如果说这是在交通执法,不如说是交钱买路。而且只要交钱,“执罚者”两眼一闭,不管怎么超载怎么超速甚至怎么违法,都就统统合理合法了。从这里的“穿越罚单”中可以看出,我们的交通法规不仅已经被他们出卖,甚至已经像《让子弹飞》中的“鹅城收税”一样开始透支了。在这样的执法态度下,违法违章的现象不仅不会减少,更不会杜绝,反而会愈演愈烈。而最终吃亏的只能是国家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