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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  何患“无耻”

(2010-11-24 17: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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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欲加之罪  何患“无耻”

老鬼

河南长垣县蒲西区7旬老人刘玉山因不满拆迁补偿拒签协议,被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的理由逮捕,关押近半年。蒲西区领导称老人的不配合致政府多次被县里批评。而这起"敲诈案"中的,起诉意见书未明确受害方是谁,涉事的开发商也否认遭到敲诈。(据11月24日河南日报)

 

过去有一个成语,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意思很简单,那就是如果想治你的罪,还怕找不到理由吗?要是把一个清清白白的人编织一个罪名就抓起来送进监狱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就像河南这个刘玉山,原本就是老实巴脚的一个农民,借他一个胆子也不敢去敲诈勒索开发公司甚至政府部门。可不把他“弄进去”拆迁还真有点麻烦,而“弄进去”就要有理由。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而这里还真“无辞”了。但是你不得不佩服蒲西区的这些办案民警们,“无辞”难倒了还有“无耻”,无耻者无畏。人“弄进去”了还要什么理由?就无耻了你一个农民又能把政府怎么着?

 

看看刘玉山从被关进去到被逮捕真叫人开眼了。一个几年前的赔款凭证,赔款的双方更没有任何疑问和矛盾,就这也能成为刘玉山敲诈勒索的证据,真的是政府机关和公安部门为了严肃法纪伸张正义吗?可要伸张正义最起码要有一个“受害人”吧?可“受害人”找到了人家不认账或不愿意和政府部门唱双簧。于是更荒唐的一幕出现了,拘留了还没有“原告”,逮捕了还没有搞清受害人。在老百姓的眼中,公安部门应该最讲理的,可现在最讲理的地方变成最不讲理了。有点像街头上的无赖,就不讲理了,就无耻了,就逮捕你了,怎么着吧?

 

其实人们一看就清楚,根本就不是什么敲诈勒索。政府要拆迁,刘玉山要是老老实实言听计从服服帖帖“配合工作”啥事也没有,可是你偏偏不听。在大多数村民被迫拆迁,仅剩下你刘玉山和7户村民还是拒绝拆迁。更可气的把你抓起来后,蒲西区派出所副所长和开发商亿隆公司的代表带着好酒好菜到拘留所看望你,话说得更明白,只要你同意拆迁,在拆迁协议上签个字,立即将你放出去。人家让你借坡下驴,可你刘玉山赖在驴背上就是不下来。不仅让下面的人工作难做,还让上面的人屡屡受训挨批评。如此不识时务,人家能不拉下脸来折腾你吗?

 

在社会中,什么人再讹再无赖老百姓都不怕,这样的人也许能猖狂一时,但终究要倒霉的。因为我们由公安部门,有神圣的法律撑腰。但是群众最怕的是政府部门不讲理不讲法,特别是公安部门藏奸耍无赖。如果政府在施政时连一点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讲,起码的廉耻都不顾,群众又怎么能信服?政府又怎么会有公信力?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刘玉山,一个74岁的老人,就这样以“莫须有”,甚至连“莫须有”都不存在的罪名,竟然关押了将近半年,而时至今日更无法下一个个明确的法律结论,这又岂是一个“无耻”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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