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执法执到令人发指的程度还是“正常”?
(2010-11-11 18: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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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把执法执到令人发指的程度还是“正常”?
老鬼
63岁的江苏高淳老太邢春生因为占道经营遭遇城管执法,在双方争夺杆秤时,邢春生的手指正好套在秤绳上,强拉之下,她的一节手指竟被硬生生扯掉。 11月10日,高淳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就此事声明称,当时队员在正常执法。(据11月11日扬子晚报)
好一个正常执法!城管队员执的是什么法?是行政管理法规,有严肃性,更要有一种热情的服务。别说是行政执法,就是公安机关在抓捕刑事犯罪分子也不该无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安全。但是这样一群城管队员,仅仅因对方占道经营买了几把青菜,就下此毒手。而对方还是一位年龄足以和城管队员母亲相当的老人。更令人发指的是当邢春生的手指被扯掉,惨叫着追过去想拿回断指时,城管的车子竟急速的驶走了。把城市管理的法规执行到这个份上,乡村老妇卖了几把青菜就要付出一根手指头的代价。而城管队员的领导还认为这是正常执法,如果这也算是“正常”的话,城管局不成了为非作歹肆意欺凌老百姓的“乌龙山”了?
现在城管队员普遍的声誉不好,群众心里也明白,也能体谅。城市管理有难度,商贩们更不是个个都听话,这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情况。但是只要城管队员拿出诚意来对待老百姓,设身处地的为商贩们想一想,甚至就拿老百姓当活生生的人看待,群众也能理解和支持了。日前某地一位城管队员坚持常年骑自行车执法,甚至从来没有没收过商贩的东西,不仅受到群众的爱戴,还被单位和上级领导命名为模范。这就是一个实例。城管队员要执法,更要有人性,可这里城管是怎么执法的呢?先是开车巡视一番动嘴,后是突杀回马枪动手。而且出手就似乎就要致人死地,心狠手辣,不留半点感情,甚至连基本的人性都不讲了。如此执法显然并不是捍卫法律,更不是为了市面的整洁,为的就是没收和罚款,甚至就是为了某种心理上的变态满足。
出了这样的事情,原以为单位领导会出面承担问题和责任,因为城管执法还是要以劝说和服务为主,这样一种令人发指的暴行不仅是城管执法决不允许的,更是一种违法的犯罪行为。可是我们这位城管部门的领导颇有一种护犊子的心态,不仅声称是“正常执法”,还认为他们这支队伍也是“具备执法资格”,出现这样的事情“绝对是意外”。这真是意外吗?可以说有这样一支“具备执法资格”的城管队伍,像他们这样的“正常执法”,更有这样一位领导在幕后坐镇,扯掉商贩的手指不仅不是意外,甚至就是发生更严重的事故也是“正常”的。
发生如此暴力行为,已经远远超过了行政执法的界限,更超越了人们能够容忍的道德底线。因此,这样的事情也绝不能让城管局领导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就能完结,相关部门一定要按章按法处理清楚,让社会明明白白。更应该看到,这件事情是出在几名城管队员身上,但根源却正是在城管局的领导身上,如果他们不端正思想,摆正自己的位置。即使这一次处理和赔偿能堵住邢老太的嘴,也难堵社会的悠悠之口。因为毕竟我们的城市是为了民生的,城管部门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而像这种的服务,老百姓承受不起,国家和社会更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