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岁老爷爷跳水救57岁老大妈女儿抱怨“吃了个闷亏”?
(2010-08-01 19: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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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82岁老爷爷跳水救57岁老大妈女儿抱怨“吃了个闷亏”?
老鬼
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落水,82岁的孙老伯跳入池中救人。事后被救大妈打算登门道谢,却被救人老伯要求找媒体宣传其救人行为。救人老伯称是向通过宣传教育旁观者。而何大妈的女儿韩女士认为这样做涉及到自己的隐私,并没有完全认同。“我们只是不愿意把自己的隐私曝光。既然已经这样,要弘扬正气,就弘扬吧,就算是我们吃了个闷亏。”
据说当时救人的并非孙老伯一个老头,还有一位84岁的老头还是第一个跳的水。两个老头下水救人,可当时在现场的许多年轻人都当了看客。这就让孙老伯很气愤。他之所以要被救的人找媒体表扬自己,出发点也就在这里:“我的世界观指导我的行为。我只是想通过宣传我的事情感染更多的人。”
不用说老人的精神值得赞扬,媒体对其宣传也理所应当。但现在引起非议的是不是别人找上门为其宣传,而是这就要求宣传,这就似乎与我们“约定俗成”的观念有点相悖了。在我们的观念里,做好事就该默默无闻的,而如果做了好事就大声张扬似乎好事就变味了。更为可怕的是,如果媒体以宣传报道,势必要把被救人拉上说道说道,这样社会除知道孙老伯救人的事迹时也就知道了被救人的一些信息,会牵扯到被救人的“隐私”问题,何大妈的女儿认为自己“吃了个闷亏”问题想必也就在这里。
但是让我们换一种角度考虑,孙老伯勇于救人的精神应不应该宣传?我们应不应该向其学习?不用说回答是肯定的。既然是肯定的我们为何要在信息提供者身份上争论不休呢?我们更应该看到,一位80多岁的老人,从年龄上讲也早已过了争名夺利的时候,而实际上他要求表扬也正是为了社会,看到了社会上这种精神的可贵,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实行行动教育大家,感召社会,使越来越多的人都能够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这样的要求又有什么值得非议的呢?
而一种精神的形成,一件好人好事的涌现也需要社会投入一定的成本的,何大妈的女儿感到自己“吃了个闷亏”,就是吝惜和不愿意投入这种成本。这样的行为很普遍 ,有人在大街上被人扒窃,有人见义勇为将坏人扭送到派出所,结果受害人却作证的勇气都没有偷偷溜走了。有人遗失物品,有人拾金不昧,而丢失物品的人却不愿公开身份帮人家争取表彰。这虽然是一个道德层面上得与失的问题,却也牵扯到利益问题,受害人只看到了自己将要失去的东西,却忽视了自己已经得到的巨大利益。如这位何大妈的女儿,对自己将要“泄露”的“隐私”耿耿于怀,但是可曾想到,如果没有孙老伯的见义勇为,自己的母亲将可能失去生命。在如此天大恩情面前,却还为表彰老伯而“曝光了自己的隐私”感到“吃了个闷亏”,这不仅有违基本的道德,更是一种极端的自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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