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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法院可不是你的“下属机构”

(2010-06-28 17: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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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政府 法院可不是你的“下属机构”

朱少华

重庆农民付某的蛙场被划入李渡工业园区,在补偿条件未谈妥的情况下遭到强行爆破,付某因此将爆破公司告上法庭。由于园区管委会发函"警告"法院"不得一意孤行",付某的诉讼请求最终被驳回,对此管委会回应称系"表达意见而已",称听不听话是法院的事。

看到这样的消息,你不得不为这个政府的牛气表示感叹。我们的法院虽然不像西方世界那样独立,但却绝对不至于成为一个地方政府的内部机构。但在这里法院还没有“升堂断案”,那边政府的干涉“公函”就到了,不仅干扰案件处理,还“指导”办案来,最后甚至还用威胁的口吻说:“如果一审法院不采信我们的意见,而一意孤行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硬要依据上述错误鉴定结论作出判决……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并且不利于处理另外三户养殖户的诉讼。我们想: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由此可见政府并没有认识到自己也要置身在法律的框架之下,而是把自己当成法律的领导者,把法院当成政府的一个“下属机构”了。

政府何以能有这么大的热心?原告人付某告的并不是政府,而是政府下辖的工业园区,据说这个工业园是当地政府的大项目,目标是打造“千亿级”园区。对政府来说这个大项目可算是一块大肥肉,而付某的告状索赔不仅让政府面子上很难看,更有可能影响到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在权衡利弊之下,政府不仅屁股坐歪了,还充当其干涉司法公正的急先锋来。但是政府如此“越俎代庖”,不仅显示出政府极度的媚商,体现出某些人的愚昧无知外,更让法院和法律处于极度的尴尬之中。如果法院支持了原告的索赔,没有“服从政府的领导”。今后肯定会有麻烦。而如果法院和政府“保持一致了”,不仅亵渎了法律,老百姓还能有什么依靠?

法院不是政府的内部机构,但在不少地方,实际上在不少政府的潜意识里就是把法院当成了自己的“下属机构”,而更有不少法院也心甘情愿的把自己当成政府的“下属机构”。这就造成了不少地方民告官的官司总是胜少败多。有的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几乎是明摆着的,而群众更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但是地方法院不是处于政府的淫威不敢立案,就是立案过后难以裁决。更有的地方法院索性和政府穿上了连裆裤,不管政府怎么违法,法院都会坚决支持政府。不管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怎么样的侵害,告政府的官司老百姓也打不赢。这样就是一些地方政府越来越有恃无恐起来,以至使群众上访的越来越多,有的地方甚至最后形成了“群体事件”。

没有讲理讲法的政府社会就永远得不到和谐,而没有公平公正的司法机构,老百姓不仅没有靠山,更永远没有安全感。而现在看来,我们不是要教育老百姓要学法懂法不当法盲,而实在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需要大补恶补法律课。我们常常说,要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打造法治政府,这些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更重要的是执法懂法用法,如不然,某一天都当上被告了,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这不仅无法胜任政府部门的工作,更会让人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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