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冒犯的是“官场大忌”
(2010-04-20 15: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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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政协委员冒犯的是“官场大忌”
朱少华
日前,湖南省双牌县政协委员、县委办副主任胡佐军大会发言因涉及当地招商项目使当地的县委书记郑柏顺不高兴,由此被迅速停职。当地人称,书记生气的原因或是因为胡佐军发言调子过高,讲话口气像书记。一位委员称“发言都会遭受处分,以后谁还敢讲真话啊!”(据4月21日信息时报)
这位政协委员就因为一篇讲话到底怎么招惹了县委书记?事后的原因很耐人寻味,一位同事分析的很到位,就是“发言时调子可能高了点,有点像书记讲话的口气,这样的发言就有抢风头的嫌疑了,所以会引起领导不悦”。也就是说这位政协委员在作大会发言时,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身份,把该讲的不该讲的都讲了,一个全县规模的大会,你一位县委办公室的副主任用一种“书记的口气”,把全局的问题都讲出来了,你让县委书记回来还讲什么?同时,职位不够,就当着书记的面大讲他才有“资格”讲的问题,这给人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不是认为书记没有你这位副主任有本事?书记应该拍拍屁股起来把位置让给你?
尽管我们现在已经步入了现代化的法治时代,官本位的作风和思想我们更反对了了很多年,但在实际生活中官本位的思想好作风并没有很大改变,特别是关乎到官员“尊严”问题的时候尤为敏感。比如,有领导在场,无论做什么讲什么话,都一定要把领导放在首位。在单位的大小会议室,都有固定的首席位置,本单位开会,当然就是一把手坐,有更高职位的领导驾到,单位主要领导自然会把位置让出来。但是如果本单位开会,有人还不识好歹的坐上了那个位置,甚至被提醒后还赖着不动,那后果就是非常严重的了。而在讲话中,一把手在对外介绍情况时,很自然的会把自己的地方和部门前面加个“我”字,也就突出了一个当家人的身份,而如果其他人讲话也用“我”字开头,主要领导听了自然会不高兴:你算那颗葱呀?
而这位政协委员犯下的正式这样一个“严重的错误”。对于身居要位的官员来说,其职位权利无疑是其第二生命,这个“生命”不仅神圣不可侵犯,就是想一想甚至哪怕是无意识的冒犯都是绝对不可以,政协委员在发言中,不仅格调很高,涉及面很广,口气更是酷似于书记,这必然给书记流下了一种企图“谋权篡位”,这也等于他冒犯了官场中之大忌。虽然我们的官员在教育属下时常常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是又有几个将军会心甘情愿的被手下的士兵取而代之?还有一句古语叫“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县委书记之所以这么生气,不仅是想教训一下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副主任,更是给当地官场上放出一个信号,那就是有我在,大家必须本分,任何非分之想都是“犯政治原则性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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