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的下课有点不明不白
(2010-01-15 19: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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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大人物”的下课有点不明不白
老鬼
贵州赫章县发生离奇车祸,一乡党委书记陈某和女教师受伤,女的浑身是血,下身连裤子都没穿,见有人打着电筒,第一句话就是“不要点电筒,害羞得很”,男的被采访时还痛骂记者,称自己是大人物,其是言论可成2010年最牛官腔。事发后被当地上级部门已免去了乡党委书记职务,将其调到另外一个乡镇当一般工作人员去了。(据1月15日潇湘晨报)
车祸发生后,尽管当事人、乡党委书记陈某和当时没有穿裤子的卢某以及卢某老公都不承认他们发生过什么事,只有陈某介绍说当天晚上为去参加第二天县里的会,中途遇到该乡女教师卢某某,说要陈某送她到二台坡的亲戚家去一趟,没想到中途出了事。但就这没穿裤子和“不要点电筒,害羞得很”就够人们浮想联翩但又心知肚明了。男女同乘一辆小车很正常,出车祸也不算什么稀奇事,但稀奇就稀奇在出车祸怎么把女的裤子“出”没有了?是车祸的冲击力?别说小汽车,就是神舟飞船落地宇航员们衣服也穿的好好的?
老百姓有话不好讲,但是当地的上级部门也好想揣着明白装糊涂。陈某到底在车祸之前做了什么?甚至到底因为什么才发生的这场车祸?一切好像都是“军事秘密”。但是最终却又免了陈某的书记职务,到其他乡镇当一般工作人员去了。这就更让人不明白了,既然人家没有发生过什么事,难道仅仅因为一场车祸就要被免职?如果有事,人家光着下身要求“不要点电筒,害羞得很”,政府处理干部就要光明正大,还有什么需要藏着掖着呢?难怪陈某接到记者的采访会牛气冲天,一切都不明不白,就这么把人家的党委书记职务给免了,这算怎么回事?分明就是拿人家乡党委书记不当“大人物”。
丑闻有的属于个人隐私,但如果牵扯到社会影响,关系到政府声誉的时候就不能当成个人隐私了,因为这涉及到公众的知情权。公众有权利知道这位乡党委书记因为什么被免的职,有因为什么被调离了工作?而对当地上级部门来说,更完全应该将这些原因告诉公众。这样的公开也许会涉及到女方,但女方如果真是和陈某有那种关系,并导致车祸发生,其本身就已经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公开也是完全应该的。总之,这样不明不白只会让各种各样的传言满天飞,云山雾罩,让政府的形象更加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