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垃圾造桥既然“没有安全隐患”又何来“严重违规
(2010-01-02 17: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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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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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海市河南路桥灯柱装饰板出现裂缝的问题,上海市建设交通委等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后表示,在灯柱装饰板与桥梁结构之间的空腔内填充编织袋等杂物,这是施工单位严重违规作业问题,必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据1月2日新华网)
不要怪公众好翻旧账,这个帐其实一点也不旧。就在不到一周前“垃圾桥”新闻刚刚出现,也是这个交通委,也是经过了现场检查后,甚至代表官方发表了意见,“已开裂的装饰板后面的混凝土灯柱未发现任何裂缝,桥梁结构安全,不存在影响通行安全的隐患。”而现在那句话还在耳边回响,新的官方又改腔调了,“在灯柱装饰板与桥梁结构之间的空腔内填充编织袋等杂物,这是施工单位严重违规作业问题”。既然是“不存在影响通行的安全隐患”又怎么成了“严重违规作业”?
如果是用垃圾填充桥梁结构之间的空腔不会影响到桥梁安全,那么这个办法不仅不是“严重违规作业”,还是一项有利于环保,能够变废为宝,起到重大节约目的的大好事。全国每年要建多少桥梁?要是都能这样利用,需要多少垃圾?到时候说不定自己的垃圾不够用还要到外国进口呢。而这一改口不仅性质全变了,当事方的责任更是有了天壤之别,按照原来说法,当事方不仅没有问题,还有“功劳”,垃圾都能造桥,这是多么“伟大的发明”呀!现在不仅麻烦大了,更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这官方的态度怎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呀?
其实,上海交通委之所以这样转变态度,社会都看的明明白白,对上海交通委来说,这确实没办法的事,用最直白的说法这也都是网友们逼的。本来垃圾填充桥梁空隙这就是最基本的违规作业,是常识,更是不可能不影响桥梁质量,但作为主管方的上海交通委却轻描淡写,这无疑就是为了掩盖问题和推卸责任。公众当然愤怒和不满。眼看着这要引发众怒,不改口实在无法向社会交代了,就搧了自己一个大嘴巴,把吐到地上的唾沫舔起来了。这样的举动对上海交通委来说无疑是痛苦的,可把这样又怎么能掩人之口,平息众怒?
在正常的工作中,谁都难免出错,但是既然出来责任问题,就应该勇敢的承担起来,尽快采取补救措施,群众也会理解和支持的。但对群众来说,最恨的就是明明自己的责任没有尽到,出了问题不仅死不承认,还掩饰是非,推卸责任,企图蒙混过关。这样的行为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给社会带来更大的损失,更可怕的是放跑了那些坑蒙国家和社会的不法之徒。像上海交通委这样出尔反尔,不仅有损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还会让人遗笑大方。这也值得我们一些地方和部门反思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