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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国家经适房政策咋被某些地方当成了“牌坊”?

(2009-11-18 18: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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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评论   国家经适房政策咋被某些地方当成了“牌坊”?

朱少华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建起房子来也不例外。2009年初,安徽安庆市在集贤北苑和红旗小区集中新建了419套经济适用房,可近日一些准备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却发现,已建的341套房子中没有一套的面积低于90㎡,其中,面积超过150㎡的有数十套,面积最大的甚至达到了205.69。(据 1118日广州日报)

 

按照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因为这些房屋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同时又是住房特别紧张的群众,房子太大价格天高群众根本买不起。为了支持城市构建经济适用房,国家给予了大量优惠政策,地方还在土地资金上给予扶持。但是没想到一切一切的优惠政策都让某些地方打包出卖了。把经济适用房建到了上百甚至数百平方米,其规模安全可以和商品别墅相媲美。这样的经适房也根本不是把购买群体放在低收入人群上,而是把本该是低收入人群享受的权利转放给大款、富豪及公务员了。国家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在这里成了不折不扣的“牌坊”。

 

把商品房当成经济适用房来开发和建设,其中的实际利益真是妙不可言。也可以说,在开发建设和销售商品房中能遇到的所有困难在这里都不存在。土地只要沾上了经适房的光能够一路路灯。建设上遇到了困难自有政府部门大力协调。而在后期的销售上因为价格优惠更是抢手,别看那房子几百平方米。困难群众买不起,而能买得起的不仅大有人在,没有“可靠的关系”你有钱也无处买去。要把这些好处统统拿到。那就是要学会民间骂人的那句话,“即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这个牌坊就是国家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名义上适用于困难群众,房子建好后到底适用了谁?那就是谁开发销售谁知道,谁买谁住谁知道。

 

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竟然变成了某些地方的“牌坊”,成了有人以权谋私甚至损民肥私的工具,被有些地方当成了一揽子的买卖,如果现在还认为是某些人“误读”了国家政策,是左右的偏差太大了点,显然是小看了某些人的智商。从这里经适房的“变种”过程来看,一些单位和官员从项目审批到开工建设上,几乎每走一步都经过精心预谋,慎重操作,甚至是几家政府部门联合在一起用“集体的智慧”忽悠出来的。他们在工作说明时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前面,连变动一个设计方案都担心会增加群众的成本,而当“生米做成了熟饭”大家仿佛都心照不宣的不吭声了。这不仅是在忽悠当地的老百姓,更是在忽悠神圣的国家政策和法律。

 

把国家政策当成一种“牌坊”来经营,并借此上欺国家政策,下瞒芸芸众生,其行为不仅是卑鄙可耻,更是严重的违法乱纪。一些人之所以这么胆大,似乎认为只要不在关系上和开放商穿一条裤子,没有明目张胆的金钱上的腐败,在适用房的分配上,在设计建设上,稍微“左右”一点似乎就不至于犯“原则性”错误,而最近几年来各地虽然发现了不少在经适房建造面积上,在分配上出现问题的官员,最后处理好像都不了了之,即使武汉经适房摇号出现“6连号”事件,社会影响这么大,最后处理起来也是轻描淡写。不少地方还这样认为,把经适房这样操作不仅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利于协调关系,更利于政府方方面面的工作,因此上有些人才这么胆大,有的地方查处起来这么消极。国家经适房政策发展到今天,竟然沦为一些地方欺骗世人的“牌坊”,却确实应该值得我们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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