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下套”  一定要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

(2009-11-18 18:42:44)
标签:

杂谈

“下套”  一定要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

 

2006年,南京一老人赶公交时跌倒,路过小伙将老人扶起就医,事后小伙反遭老人索赔,法院认定小伙与老人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老人40%治疗费。一时间类似的诸多事例让很多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恐惧。昨日上午,这样的纠纷在南京火车站再次发生,所不同的是当事主人不是老人,而是一名孕妇。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还了热心市民清白。(据 1118日羊城晚报)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好在这次善良的小伙这次遇到了“实况录像”的摄像头,摄像头的无言胜过孕妇的千言万语,不仅让小伙洗去了不白之冤,更让一个讹诈的孕妇露出了让人厌恶的嘴脸。其实小伙撞没撞,孕妇是心里比谁都明白。其用意不过就是为了“碰瓷”,只是这次失算了,怎么偏偏安了一个摄像头在那里。

 

日前经过了一场“钓鱼式执法”风波,现在对照一想,这个“碰瓷”的行为也就是一种“钓鱼式”的讹诈,讹诈者就是瞄准了社会上一些善良人士,或跌倒,或被撞到,哪怕是下公交,只要看到有人伸手相扶,马上就换上一副嘴脸,抓住好心人就起讹诈之心。可惜伸手之人本来是满怀爱心,是助人为乐,可怜贼咬一口入骨三分,善良者遭遇诬陷后是浑身是嘴也讲不清楚,有的甚至被告上法庭,因没有旁证,还难以得到法庭的支持,最后甚至不得不掏钱认账。

 

一个事例就形成了一种社会现象,现在好多人再不会扶老携幼。老头老太太倒在街边没人理。有的年轻人为了扶起一个倒地的老人,甚至要把身份证拿出让周围的人帮忙作证,就是被这种“钓鱼式讹诈”搞怕了。人们的道德观念被颠覆,社会公德被遗弃,雷锋精神被亵渎,往往问题就是出在这里。

 

但是这个孕妇“钓鱼时讹诈”败露后,甚至并没有受到任何教训和处罚就走了,这显然是不妥的。换句话说,假如现场没有那个摄像头,小伙子能那么轻松的走开吗?显然不可能,更有可能是如数“赔偿”那2000元钱。而那位孕妇更明摆着涉嫌敲诈勒索。只是有摄像头为证没有达到目的,这样没给予任何处罚不仅不合理,也不合法。让这样的行为轻松离去,孕妇和所有想制造“钓鱼时讹诈”的人下回肯定会找一个没有摄像头的地方“下套”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