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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欠6旬老人百万元工程款欲50年还清

(2013-12-10 09:30:30)
标签:

杂谈

政府

法院

实际

历史原因

分类: 新闻转载

网易新闻:

http://news.163.com/api/13/1210/06/9FNAK0AB0001124J.html

 

南都讯珠海市红旗镇政府拖欠一名六旬翁百万元工程款,经多次催讨,约定每年偿还约2万元,需50多年才能还清。“如果这样还钱,我有生之年都不可能拿回全部欠款!”近日,该名六旬翁梁先生一纸诉状将红旗镇政府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红旗镇政府同意在2015年6月30日前分四次还清欠款。

工程款被拖欠怒告镇政府

梁先生今年60多岁。他在起诉书中称,1993年6月,他承接了红旗镇国营糖厂一个工程项目,约定全部工程款149万余元,合同签订后,红旗糖厂如约支付了20万元预付款,工程于1994年11月12日完工并验收合格,确定实际工程款为138万余元,但除了预付款20万元,红旗糖厂一直未支付余款。

由于红旗镇随后改制、红旗糖厂倒闭等原因,这笔欠款一拖十余年。债务也由糖厂转移到了红旗镇政府。梁先生多次上访投诉,直到2004年,红旗镇政府才同意每年支付应付金额的2%。截至2013年,红旗镇尚欠工程款本金96万余元,加上利息超过百万元,但按照上述还款办法,还需50多年才能还清。而梁先生今年已年过六旬。“要到120多岁才能领到全部工程款,恐怕有生之年都拿不到全款了”,梁先生一怒之下选择起诉,梁先生的律师林叔权日前在微博上披露了该案,引发广泛关注。

镇政府:历史欠债较多 财政有限

珠海金湾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此案。针对梁先生的质疑,红旗镇政府表示,该笔欠款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镇政府已经在努力解决,并且已经每年安排按欠款金额的2%还款。镇政府的代理律师强调,梁先生既然接受了欠款,实际上是默认了每年按2%还款的方式,而既然默认了,就不应当再告到法庭,法庭也不应当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南都记者昨日获悉,经主审法官主持调解,红旗镇政府已与老人达成一致,由红旗镇政府在2015年6月30日前分四期还清欠款,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如镇政府未按期还清任一期款项,应承担欠款利息,梁先生有权就其欠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红旗镇有关知情人士介绍,由于历史原因,该镇政府欠债较多,财政有限,选择每年还2%是无奈之举,除了梁先生,不少债务人都是按这种方式来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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