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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吞噬幼儿生命的奥秘何在?

(2012-09-20 09:29:17)
标签:

小青青

幼儿园

校车事故

公安局

杂谈

分类: 校园评说

天津“新苗三幼”一不满三岁幼女死亡事件引发关注,其家属发帖质疑死因并公布遗体照片。中国网事记者从天津有关方面获悉,警方初步调查显示,女童是被遗忘在校车内高温闷死,但负责接送的司机确在女童死前对其进行过猥亵。警方已控制多名嫌疑人,案件正在侦办中。天津警方主要领导表示必将依法严惩。(9月19日新华网)

尽管看到此消息的时候,已经比其他人晚了两天,网上也早已有很多良心之士纷纷撰文质疑和谴责,但笔者仍然有话说,而且是不得不说。一个活泼可爱天使般的小女孩,刚刚2岁10个月零11天,仅仅在“新苗三幼”幼儿园的第三天,下午4点半妈妈再见到小青青时惊呆了:光着上身,内裤反穿着,脸上、身上都有伤;小手紧握、身体僵硬,胸部有七八个洞,已没有呼吸;下半身有血迹,貌似遭遇过性侵。

这一幕,谁能想得到,谁又愿这么去想呢?我想,小青青肯定是死不瞑目了,本为求学、求知,结果却遭遇了死神。这绝非天意之所为,而是实实在在的人祸。这也绝非校车的罪过,而是真真实实的人之罪孽。即使如此,却仍有一些人还想耍弄嘴皮子,欲盖弥彰,以此来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或许,在别人的死亡和自己的利益面前,他们永远都是选择为自己服务。

新闻说,警方初步调查显示,女童是被遗忘在校车内高温闷死,但负责接送的司机确在女童死前对其进行过猥亵。应该说警方的表述言简意赅,但也疑点颇多。一、前一天警方说“不具性侵可能”,过了一夜警方说“对其进行过猥亵”,为何其结论如此漏洞百出?二、猥亵,闷车,死亡,是什么时间顺序?是女孩先被司机猥亵,再被故意锁在车里,再被闷死,还是先被失误锁在车里,发现昏迷而猥亵,再导致死亡?三、高温暴晒会导致小青青下半身出血和身上七八个洞的说法简直是自欺欺人,如果这个说辞也能成立的话,那么持此论调的局长大人绝对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大奖。

在此,笔者不想过多地分析和猜疑相关的论调,“死者长已矣”,再多的言论,再多的说词都已然无济于事了,我们需要的只是事实的真相,需要的只是法律对恶人的制裁和严惩,需要的只是“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笔者绝不希望今后在我们的国度里再发生如此令人痛心的事件,绝不希望祖国更多的花朵冤死在校车里。然而,诸如此类的事件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究竟校车里蕴藏着什么的秘密呢?笔者试分析如下。

一、不少的政府官员漠视生命。中国的确是个泱泱大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中国哪天不死人,平均下来,每天都要死上那么一些人,这里面自然有老人也有小孩,有男的也有女的,于是乎,只要死的不是自己的亲人,我们就仍然可以自由自在地吃喝玩乐,而不必有丝毫的伤心或难过的情绪。如此一来,人们对他人的死也就淡漠了,加上利益关系,便更当别论了。如果别人死了,自己却能从中谋取最大限度的利益,那又何乐而不为?!即使要歪曲事实,要颠倒乾坤,要出卖自己的灵魂,那又何妨?正因如此,中国的校车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因为在利益面前,一些永远选择牺牲他人而不是自己。

二、校车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严格来说,幼儿园里的校车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校车,充其量只是用来接送儿童的汽车而已。首先,目前国内众多的幼儿园不姓公而姓私,私立幼儿园中又有很多属于家庭作坊式,而这些幼儿园的开办不一定走了正规渠道,即使办理了相关手续,也不一定是合法的;其次,由于政府财力的限制,所谓的校车都是由学校自己购买,司机也由学校自己聘请,这些也都姓私;最后,私立幼儿园遍地开花,相关上级部门鞭长莫及,只能任其自由发展。至于管理嘛,只要没死人,多半是睁只眼闭只眼的。因为,国人比较信奉“多拿耗子,少管闲事”的教条。

三、幼儿园中的从业人员龙蛇混杂、良莠不齐,彼此之间缺乏监督和约束。在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强劲发展的滚滚大潮中,不少幼儿园雨后春笋般地兴起,其共同的目的就是为了赢利,而对幼儿的教育则是其次的。主办方为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往往对从业人员要求不高,或是最廉价的,或是最关系的,或是最近亲的……。不独如此,上级有关部门对幼儿园要求也不高;当然,目前我们国家对幼儿园也基本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和博爱。于是,一种对幼儿园自上而下的散漫习气便逐步形成了,在这样的氛围下,幼儿园不出问题反倒不正常了。只是,可怜了那些含苞待放的花朵们!

 

 文: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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