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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匪一死一伤的市民为何不罚反赏?

(2012-03-22 08: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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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

见义勇为奖

小悦悦事件

劫匪

彭宇案

分类: 社会杂谈

广州日报 (3月21日讯):韶关市新丰县公安局昨日向媒体通报,2名歹徒在该县丰城街道沿江路一带进行飞车抢夺作案后,被路过该地的热心市民小余发现。小余见义勇为,驾驶面包车勇追歹徒。在追逐过程中双方发生碰撞,两名嫌疑人一死亡一重伤,小余同时受伤。

据了解,3月19日上午10时20分,家住新丰县城沿江路新丰江畔小区的李女士,刚刚走出家门不远,就遭到两名男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飞车抢夺手袋。猝不及防的李某被抢后大喊抓贼,两名男子得手后则加大油门疯狂逃窜。此时,市民小余正好驾驶面包车路过,见此情景,立即驾车奋力追赶。当小余追赶至距离现场约500米外一处建筑工地时,两车不慎发生碰撞。

在这场飞车大赛中,在这场生死较量中,尽管谁都不会也谁都无暇去猜想事态发展的结果;但显然的,摩托车自然不敌面包车,邪恶当然难胜正义。瞬间,悲剧产生,生死立判。涉嫌进行飞车抢夺作案的两名男子跌倒在地受伤,其中一名男子因伤势过重,经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男子伤势较重,已于当天下午转往广州救治。

知道这个消息以后,新丰县公安局当即做出了相关表态:一是有关领导前往看望慰问了小余;二是认定小余驾车勇追歹徒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很多警员对这种行动纷纷表示赞许。另外,小余的见义勇为行为目前已被当地公安机关通报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由此看来,当地公安局已经淡忘了被撞死撞伤的劫匪,已经忽略了案件性质的轻与重。“一边倒”地倒向了见义勇为上。

虽然之前也曾发生过类似的事件,虽然人们对于劫匪是深恶痛绝的,虽然人们非常渴望和期待英雄的出现,但人命关天,劫匪也是人,他们做的不象人事,而他们的命却是人命。代表正义的执法者尚且不能草菅人命,那么民间的见义勇为者又岂能随意断人生死。政府部门对此该及时表扬头脑发热地封个见义勇为奖,还是该实事求是地认真处理并正确加以引导?执法部门需要的是冷静和理智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而不是犹如“墙头草”,风吹两边倒。

或许正因如此,才会有网友尖锐批评指责说,“国民太缺乏法制观念了。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执法是执法机关的事。你看到违法分子,应该做的是记住他的车号特征,等等,向执法机关报告,而不是把自己当成了警察,去奋勇追击。此事如果发生在美国,追车的市民至少犯下了危险驾驶,误伤人命,等等一系列的罪过,至少也要入狱呆上几年。而到了中国,竟然还能被说成是什么见义勇为,真是荒唐透顶。”还有网友说,“想想吧,他或许是因为贫困或许是为了经济上的急需去抢劫,但是却付出了生命,劫匪是错的,但是我们真的对吗?”

这些声音本是合乎理性合乎法理人情的,是冷静和客观的呼吁,但在网络上却被大众横加谴责,甚至有人骂其为劫匪一党,还有的诅咒其遭遇劫匪不得好死!如果对这个见义勇为奖来一个民选的话,起码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众举双手赞成;如果这个见义勇为的英雄被处罚了,起码会有一大半以上的群众要为其喊冤。这样看来,该县公安局只是顺应了民意,提前给小余颁奖罢了。这似乎无关律法,却关乎民心。

    究竟是何原因导致民众乐于给小余颁发见义勇为奖呢?其实,谁都明白个中的道理。

   首先,社会不良现象刺痛人心,激发民众普遍的仇恨心理。诸如“彭宇案”,“小悦悦事件”以及前几天刚发生的“42辆车不救遭碾压男子事件”等深深地刺痛了国人潺弱的心灵。加之现在一些所谓的砖家、深沉的理智者爱对好人横挑鼻子竖挑眼,弄的做好事的人感觉理亏、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譬如陈光标,处处行善,天天被“有文化的人挑剔”。对十足十的坏蛋流氓,却有人为其辩护伸冤,如早些年浙江一法院发明的“临时性强奸案”,企图替犯罪嫌疑人开脱。无论正面教材还是反面例子,无不令国人日益痛心于罪恶的发生和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其次,见义勇为者少,为非作歹者多。一些“心善”的群众难免同情劫匪可能是因为贫困而抢劫,那么他就罪不至死;但更多“正义”的人士却愤怒于“志者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认为恶人就是社会的毒瘤,这些恶人死不足惜。在当今社会人人明哲保身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我保护意识下,见义勇为的英雄寥若晨星,相比之下,为非作歹猖狂至极的恶人却比比皆是。因此,人们渴望英雄的回归,期待蜘蛛侠的出现,盼望社会和谐安宁,民众能安居乐业。

    最后,人生中有比生命更贵重的东西。对于一个人而言,无疑生命是贵重的;但对于一个人的人生而言,还有远远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为了生命的意义,为了人生的价值,人可以失去生命,却不能失去其生命的意义。人们不一定自己都能学雷锋甘于无私奉献,但人们一定希望别人都是“活雷锋”。 任何违背人性有亏道义的做法都是为人们所不耻的,尽管一些人内里龌蹉,表面上却一定光鲜。对于强盗对于劫匪,人们只有痛恨而无同情,人们已经不把这些人当人看了,也就更加不会在意他们生命的存与亡;反之,能够勇于献身匡扶正义的人即使是“杀人犯”,人们也必定原谅他,并且把他捧上英雄的领奖台。

 

    文: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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