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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亮无罪获释后遭民事索赔

(2013-07-25 08:28:55)
标签:

故意杀人罪

李怀亮

王永杰律师

死刑保证书案

文化

 法制晚报:李怀亮:没杀人不惧上法庭

    回家仨月都吃胖了

    受害人律师:不构成刑事犯罪

    并非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自平顶山法院判决李怀亮无罪释放后,李怀亮已经申请国家赔偿,被害人家属杜玉花、郭松章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上诉,要求李怀亮赔偿15万余元。今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在平顶山法院,就该案民事部分二审开庭。

    由于刑事判决已经生效,李怀亮面对的是一场极为特殊的开庭,刑事被判无罪,却被追民事赔偿。李怀亮告诉记者,“我不怕上法庭,我没杀人,凭啥赔钱?”

    现场

    为避冲突 安排双方从两个门进法庭

    上午8时,离开庭还有一个小时,李怀亮就来到法院外。与刚释放时相比,他不仅胖了,还活泼了许多。他的女儿、姐姐、哥哥等亲人陪他一起到庭,妻子因为临时回广东辞工没来,李怀亮说,“多少有点遗憾。”

    上午8时45分,代理律师王永杰、蔺文财和李怀亮走进平顶山中院,一名等候多时的法官与10多名法警从南门迎出来,法警们大多拿着警棍。“一会儿在法庭上一定要克制,不要跟对方发生争吵。”法官提醒。

    据了解,4月25日开庭时,杜玉花多次谩骂李怀亮一方,这次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法院预置了多套应急预案。在法院院内,记者看到了一辆防爆车。

    8时50分,记者在法院西门外看见了交警、巡警、特警、消防等,粗算人数超百。路边还摆着盾牌、防爆头盔。头发已经花白的杜玉花手里拎着一个黄色的袋子,在门口走来走去不停地骂着。但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有民警跟上去劝阻。

    8时55分,两名法官让杜玉花进法院。杜玉花和丈夫大喊就是不进去。9时,杜玉花和丈夫在多人劝导及簇拥下走进法院。

    对于双方亲属被分开安排,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说:“法官说这样做确保安全,避免冲突。”

    李怀亮的律师王永杰表示,虽经多次申请,但今天庭审仍不公开。

    观点交锋

    据了解,今天在法庭上,上诉人杜玉花一方提出了几点质疑,被上诉人李怀亮对此则一一进行反驳。

    是否适用疑罪从无原则

    受害人家属

    李怀亮归案后先后在公安机关供述13次,其中9次都做了有罪供述,关键性问题供述统一、具体,因此认定李怀亮是凶手应该无争议。

    李怀亮方

    此案中现场血型与李怀亮及受害人均不同。现场鞋印是38号,而李怀亮穿44号鞋。按照刑诉法规定,只有口供,不能定案。

    原审判决管辖是否违法

    受害人家属

    平顶山中院10年间,曾作出了死刑、死缓、无罪三种截然不同的判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时,法官接受采访透露案件审判秘密,因此平顶山中院应该回避此案。

    李怀亮方

    本案管辖权合法。本案是河南省高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平顶山中院有权管辖。并且在一审中,上诉人同意平顶山中院管辖,没有申请回避。

    无罪是否需承担民事责任

    上诉人律师

    杜玉花的代理律师之一、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的杨树英表示,接手案件后,她曾咨询过多位律师界的专家,大家均表示此前没有遇到过这种案件——刑事被判无罪的被告人,却又面临民事赔偿。

    杨树英说,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否则“疑罪从无”。

    而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高度盖然性”,证据要求标准低于刑事案件。因此,一个人在刑事程序中被认定不构成犯罪,不一定代表在民事侵权诉讼中,在民事证据规则之下无须承担责任。

    李怀亮律师

    李怀亮没杀人,其无罪释放的判决已经生效,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李怀亮:没杀人凭啥赔偿

    庭前采访

    今天,距李怀亮被无罪释放已经3个月了,与刚释放相比,今天的李怀亮面容红润、笑容满面。与代理人王永杰和蔺文财交谈时,李怀亮不时地开怀大笑。面对今天再一次上被告席,李怀亮平静地说:“我没啥可担心的。”

    李怀亮说,得知二审要开庭,他没啥感觉,觉得可能就是走个程序吧,“法院都宣布我无罪了,判决也生效了,我有什么担心的。最重要的是确实没杀人,就是再站在被告席上10次,我也会大声说,我无罪,我没杀人。”

    李怀亮告诉记者,他只是觉得不合理,既然没有杀人,为什么还要他赔偿?“她应该向公安和检察院索赔,要不是他们错抓错捕,说不定真凶早就抓住了,我也不会白坐12年牢。”

    吃胖了  刚出来穿的裤子都瘦了

    说起回家,李怀亮说真是享受,享受没人管的自由生活,“这3个多月我都吃胖了,刚出来时穿的裤子都瘦了,已经穿不下了。”

    李怀亮说,他以前在看守所里,觉得这辈子都出不去了,“以前都不会笑,现在家里人总说,怀亮小心点,别把下巴笑掉了。我现在每天都在笑,没什么发愁的事。我也回村了好几次,第一次我给村里乡亲挨个发烟,好些人拉着我的手跟我拉家常,还有的买了鸡蛋什么的到家里看我,乡亲们对我都挺好的。”

    提起可能获得的国家赔偿,李怀亮的神色有些黯然,“我被关了12年,媳妇带着两个女儿过得很艰难,房子漏得没法住人。拿到钱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修房子,再砌个院墙,让日子回到从前。等身体好点,我准备找个活干干,总不能一直在家待着。”

    杜玉花:我坚信李怀亮就是杀人凶手

    开庭前,受害人之母杜玉花表示,她从北京聘请了两名律师做她的代理人。

    “我坚信李怀亮就是杀人凶手!”她反复强调。案发后,她在法庭上见到李怀亮,就认定了他是杀害女儿的真凶。

    虽然李怀亮称因为刑讯逼供才做出有罪供述,但杜玉花不认同:“法院认定李怀亮无罪,保护的是杀人犯的人权,那我女儿的权力呢?谁来保护?”

    案情回放

    2001年8月2日夜,平顶山市叶县邓李乡湾李村13岁女孩遇害,同村的李怀亮被列为嫌疑对象被抓。

    此后,该案被多次公诉、多次发回重审。其间被害人家属写下判处李怀亮死刑就不上访的保证书,被称“死刑保证书案”。

    今年4月25日,平顶山中院宣判李怀亮无罪释放。

    文/记者 洪雪 王巍


   京华时报讯 (记者孙思娅)河南“死刑保证书”案,无罪获释的李怀亮正申请国家赔偿,而被害人家属杜玉花、郭松章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上诉,要求李怀亮赔偿15万余元。昨天上午,此案件在河南平顶山中院开庭。

  被判无罪后又被诉民事赔偿

  在“死刑保证书”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怀亮无罪后,被害人家属杜玉花、郭松章一直请求检方就判决结果提起抗诉。同时,他们向河南省高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法院判李怀亮死刑,并附带民事赔偿15万余元。最终,平顶山市检察院不予抗诉,此案的刑事判决部分生效。

  昨天上午,该案的民事部分二审开庭,法庭采取了不公开审理的方式。李怀亮的律师王永杰表示,此案刑事部分因“疑罪从无”理念,已有定论,但刑事被判无罪的李怀亮,又面临民事赔偿。王永杰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能支撑李怀亮杀人,附带民事上诉开庭的情况实在是少见,但是他并不认为此次开庭会对目前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家属要求平顶山中院回避

  据李怀亮的律师王永杰介绍,在昨天的法庭上,杜玉花仍然认为李怀亮是凶手,并对案件提出了几点质疑。

  杜玉花指出,李怀亮归案后先后在公安机关供述13次,其中9次都做了有罪供述,关键性问题供述统一、具体,因此应认定李怀亮是凶手。同时,杜玉花还提出,平顶山中院10年间,曾作出死刑、死缓、无罪三种截然不同的判决,而且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时,法官曾接受央视采访透露案件审判秘密,因此平顶山中院应该回避此案。

  对于杜玉花提出的赔偿,李怀亮表示,自己没有杀人,并且已经被无罪释放,所以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李怀亮一方表示,案发现场遗留的血迹血型、脚印等客观证据都与李怀亮不符,仅仅有口供,不能定案。而对于案件管辖的问题,李怀亮一方同意平顶山中院管辖,没有申请回避。

  >>案件回放:

  2001年,河南叶县湾李村村民李怀亮因为涉嫌一起故意杀人案,被检察机关批捕。此后,此案历经三次一审判决,但判决都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上级法院驳回重审。2004年,平顶山中院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被害人家属上访,与家属约定尽量判李怀亮死刑,即“死刑保证书案”。

  4月25日,平顶山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事实不能成立为由,判决李怀亮无罪,被关押了12年的李怀亮当庭释放。6月3日,李怀亮向平顶山中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379.67万元。

本文京华时报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3-07-25/041927763897.shtml


        南方都市报:

 

  李怀亮民事赔偿案昨日再开庭 妻子打算好好过日子

2013年07月25日 04: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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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李怀亮民事赔偿案 昨日再开庭

南都讯 记者王世宇、实习生唐骏垚 昨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在平顶山中院开庭二审杜玉花诉李怀亮民事赔偿案。在今年4月重启的河南“死刑保证书”案中,李怀亮因“疑罪从无”被判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随着近日被害人家属的附带民事上诉被受理,李怀亮再次面临庭审:被害人家属杜玉花、郭松章要求李怀亮赔偿15万余元。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刑事被判无罪面临民事赔偿

昨日上午8时左右,李怀亮在女儿、姐姐等人的陪同下来到平顶山中院。南都记者从双方律师处了解到,昨日的庭审是不公开庭审,持续了约2个半小时。

双方律师均认为,这起案件能得以开庭审理相当罕见。杜玉花的代理律师透露,她接手此案后曾咨询多位律师界的专家,均表示此前没有遇到过这种刑事被判无罪的被告人,又面临民事赔偿。

多名律师告诉南都记者,此案的刑事部分因“疑罪从无”理念,已有定论,没有确凿证据能支撑李怀亮杀人。被害人一方提起附带民事上诉,在民事举证上就显得颇为困难。

杜玉花的代理律师认为,刑事案件有“疑罪从无”的标准;而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高度盖然性”,证据要求标准低于刑事案件。

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三轮交锋。李怀亮的代理律师王永杰说,杜玉花将此前证据拿出来出示,并对是否适用疑罪从无原则、原审判决管辖是否违法、无罪是否需承担民事责任等提出质疑,双方进行了辩论。

杜玉花的代理律师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对原有证据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里面以前没有注意到的问题,从证据链条角度向法庭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汇总。

妻子回家“打算好好过日子”

今年4月25日,李怀亮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6月3日中午,李怀亮多年在外地打工的妻子乘坐广州直达平顶山的大巴回来。这天中午,李怀亮正式向平顶山中级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在被羁押的12年间,李怀亮的旧宅已经荒废。在女儿都嫁人后,他的妻子离开了家。

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表示,离家这几年中,李怀亮妻子回来过几次,住在大女儿那边,每次回来都会买点礼物带给亲戚。

父亲出狱之后,李怀亮的女儿将这个消息告诉母亲,希望她能回来。随后李怀亮和妻子在叶县县城里租了房子。“她在家里住了十多天,不到半个月,表现还可以。”

李爱梅表示,关于国家赔偿,家里人都商量过,包括李怀亮妻子。

5月14日,李怀亮妻子再次返回广东东莞。“工厂那边扣着她一个月的工资,她要去拿回来。等到9月份合同到期,她就回来了。”

“她打算回来好好过日子”,李爱梅说。 http://img.ifeng.com/page/Logo.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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