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海淀检察院于5月6日受理海淀警方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其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
检方查明,李某等5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昨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鉴于检方是向海淀区法院起诉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区级法院是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所以,如果检方指控成立,被告人会被判处10年到15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当然,辩护律师看能否找来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进行辩护,1、无罪辩护。其中的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2、罪轻辩护。包括从轻或、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护,包括是未成年人、自首、立功、重大立功、认罪悔罪、从犯、积极赔偿被害人等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
王永杰
简介:
中国民主建国会 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 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 委员。
北京泽永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律师参与了“天价过路费案”、“死刑保证书”李怀亮案、“袁厉害案”等案件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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