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82岁的太婆樊安兰在青山友谊大道不慎被一辆自行车撞倒。她没有想到的是,肇事的大学生陈某送她到医院之后不久,劫持了一名女医生,后警方将人质解救。昨日,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事发后,有传言称,樊安兰的家属曾要求陈某赔偿30万元,这导致陈某一时难以接受,从而走向极端。昨日,病床上的樊安兰称,她并未提这一要求。据几名在第一现场处置的民警表示,他们也没有听说30万元赔偿的说法。
此行为改变了陈某的一生,陈某的行为是否涉嫌绑架罪?人质如果谅解能否对陈某量刑有影响?法律专家表示,如果劫持者不具有绑架故意并且获得被害人原谅,在法律上有减轻量刑的可能。
法律解读 应对劫持者进行精神鉴定
目击者称“这个大学生劫持人质的时候还在大笑,精神有些不正常。”
中国政法大学系统法学与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调研员、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认为,目前警方需要找权威机构对陈某做一个精神病鉴定,看劫持人质时陈某是否是间歇性精神病发作。
王永杰表示,做鉴定时,医生必须了解他的经历,是否有既往病史及家族遗传,综合所有条件才能做出结论。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是否构成绑架罪 警方应考虑是否有绑架故意
据了解,目前,警方以涉嫌绑架罪对陈某予以刑事拘留。
陈某虽然持刀挟持人质,但并不是为了勒索钱财,人质后来也成功获救,这构成绑架罪吗?
王永杰表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如果陈某案发时不是精神病,挟持女医生的目的确实是作为人质,而不是精神不正常时的应激反应,陈某涉嫌绑架罪。 但是,在警车上,陈某吐露了劫持人质的原因,他是想逃离,但婆婆的两个家属都是男的,他控制不住,看到医生是女的,就劫持了她。就这点讲,陈某似乎没有绑架的故意。希望警方要充分考虑和注意这个细节。
如何量刑 获被害人原谅 或可减轻量刑
该案件中被劫持的女医生受伤的程度为轻微伤,陈某具有过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如果被害人女医生提出愿意谅解,这对陈某的量刑是否可以减轻,王永杰表示这会对陈某的量刑有重要影响。另外,太婆家属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使小事变大。这些都是公检法应当考虑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情节。文/记者 洪雪
人物:王永杰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
中国民主建国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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