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当自重
(2013-05-17 22: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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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当自重王永杰律师文化 |
最近连续开庭,遇到几位律师、法官、检察官,谈谈对法律人的感受。律师同行不相轻,而是应当自重。在法律人的社会声誉普遍不
高的情况下,仍自揭家丑,与法律人共勉。
今天,为一个朋友帮忙,盛情难却,到河北开一个合同纠纷案件,我代理朋友是被告,对方律师代理公司是原告。案情很简单,欠款纠纷。一审,我朋友败诉,需还对方钱。我从二审参与该案。
二审开庭
二审在保定中院开庭时,对方律师迟到40分钟。要知道,去年北京和河北的大雨搞得大家很紧张,不再赘述。该律师跑进法庭时,三个法官、朋友和我都在等他一个人。他一进门,大汗淋漓,直喘粗气。连声说对不起,无人搭理他。
开庭三句话后,对方律师说他公司在当地是地头蛇,他刚给这个公司做法律顾问,很不容易,他说我们不该上诉,还说一审法官偏袒我们。总之,一派胡言乱语。朋友低声告诉我,他是大碗儿,但,他们县一共十位律师。我当时差点笑出声儿。
我二审介入后,二审法院的裁定书是发回重审。发回意见是我的代理意见1、诉讼时效过了,2、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对方公司收购时,应当通知我方而未通知,债务转移对我方不生效。
重审开庭
他曾经为我朋友代理过别的案件,今天又代理原告。他刚开始说:他公司经办的员工都是法盲,加上还款日期净添乱,导致诉讼时效过了。他嘴不干净,因为他发音不清,也不知道嘟囔些神马。我听懂一句,他说,我知道我们公司的诉讼时效过了,但是,我为被告设了一个套,云云。我说,审判长,在原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问题上,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我方不再与对方辩论。
突然,毫无征兆,该律师说,说他现在不针对案件,要针对我如何如何。法官问我有何看法?我说,在你充分的观看了原告律师的表演,而,没有制止,我想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省也。
法律共同体
前几天,开庭时慷慨陈词的公诉人,声称要教育被告人被我你教育的太早了给挡了回去,被告人只是被告人未经法院判决,他,不是罪犯。
目前的体制下,法官、检察官、律师需要耐心的沟通,但是,无论怎样法律人朋友们,改掉恶习,提升自己,是法律界永恒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