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七十年代文”知青形象补——七十年代农村集市
(2022-05-13 09:19:00)
“寄养”在农村的下乡城市青年,尤其是女知青;
七七年高考后的“范进”与“陈世美”;
下乡城市知青基本都不带“金手指”,网文中的“金手指”都给予重生或穿越的农村青年。
几乎全体网文作者都没有真正接触过下乡城市知青,因此网文“七十年代文”对插队城市知青的描写比较单一了。
纠正网文“七十年代文”中关于农村集市的误解。
七十年代农村集市
安徽临泉集市上的粮食、牛马交易在粮行与牛马行进行,买卖双方各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给“牙行”。
“牙行”(当地土话称为“行估”)由公社任命,不清楚他们是否拿工资、吃商品粮。由于交易时“牙行”一般都采取给出一个价码,再由双方自己商定的方式,因此猜想当时“牙行”的收入是固定的。
曾见到牛马交易时,双方在袖子里互相摸手指来谈价钱。具体情况就不清楚了。
集市上的百货商店与供销社,当然是老百姓的主要目标,但一般人买不起自行车、缝纫机(虽然非常少见),
日用商品中除盐是大家都不能缺的,其他商品如煤油(可以用棉籽油等代替)、布(可以用土布代替)、火柴(可以用火镰、火石等代替)不能算是必需品。
肉店是将猪肉挂起来用刀割着卖,不像上海等地是放在砧板上切。听说肉店售货员的油水很大。农村自己杀猪则要缴屠宰税。
各公社所在的集市上还有粮棉与生猪收购站。
集市上的粮食自由买卖,在“割资本主义尾巴”风最盛的时候,也没有停止,甚至连价格也未管制。而且集市上的粮价一般是国家收购粮价的百分之二百上下。
1974年辽宁哈尔套“赶社会主义大集”的风刮来,上海知青小白听到收音机广播的消息,以为这下要真正“割尾巴”了,还向大队书记预言肯定会推广辽宁哈尔套的经验。大队书记听了只是笑笑,结果当然是无声无息地过去了。
集市上饭店的饭菜,一个是“杂烩”、大馒头。喝酒的菜是凉拌黄瓜、菜瓜,其它是卤鸡、卤肉。主要是脏,看着不习惯。临泉县、阜南县的饭店也是这样,只是地方宽敞些,连饭菜还得自己去端。蚌埠的饭店就像点样子了。
集市上住的人主要靠做小生意、卖茶水、卖馍、买蔬菜等,还有就是替粮站、商店当搬运工。
“割资本主义尾巴”风盛行时,公社曾召集了不少人(很多是插队知青)组织成纠察队,去查封他们。但时间长了他们又冒出来,反倒是那些纠察队员们被“腐蚀”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吃一点拿一点就算了。
其实集市上的人地少人多,又处于这样的环境,自然就会走上这条路。
离集市远的农村社员看不起集市上的人,认为他们“懒、刁、滑”。而农民大规模进城,他们就是先锋。比如在杭州菜场就曾遇到过安徽临泉老集的人在摆摊卖菜。
感想:有些网文“七十年代文”描述的当年农村集市上没有粮食自由买卖、全靠黑市交易的情况,至少在安徽、河南等地是不确切的。
如安徽临泉靠近河南驻马店地区的一个集市,在上世纪七十年代,除粮食外,还有大量花生、瓜子等买卖,交易甚至不用经过牙行,买卖只需双方商定,而且他们边称重量边口算,速度极快。显然他们不是到集市卖东西的农户,而是中间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