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朗科科技索赔维权征集

(2014-03-14 12:00:31)
标签:

上市公司

索赔

维权

股民

朗科科技

分类: 索赔征集

导语:315临近,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律师团队正在接受在以下区间可能因朗科科技(300042)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咨询索赔事宜:在2011年5月31日至2012年9月18日买入且在此后卖出或持有朗科科技的受损投资者。

索赔缘由:

     2013年5月9日,朗科科技(300042)发布公告称“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公司”)于2013年5月8日签收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17号)。”

 该处罚书认定朗科科技的如下虚假陈述行为:“未按规定披露签订《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建设协议书》事项和未按规定披露签订《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建设补充协议书》事项 ”。最终,证监会依法对朗科科技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若存在投资损失的投资者,其目前有权依法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仪电集团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索赔诉讼时效截止时间:2015年5月9日 

索赔条件: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刘华浩律师认为朗科科技因虚假陈述行为导致股价最大跌幅达78%,股民损失惨重,并表示股民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律师启动民事诉讼: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股东账户卡

3、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

                                                                           
其他相关信息:

     佛山照明因虚假陈述被罚,截止目前,佛山照明公告的索赔人数达1187人,索赔金额高达1.6亿元,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代理众多股民起诉佛山照明取得阶段胜利:法院已依法驳回佛山照明管辖权异议,索赔人数仍在增加。朗科科技受损股民切莫在权利上沉睡,证券索赔案虽然一般呈“持久战”态势,但孰胜孰败自然不言而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