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
文/羊白
如果脱掉警服,估计谁也不会相信胡德铭是一名刑警。
胡德铭瘦瘦的,小眉小眼的,个头才一米六零。这样的人混在人民警察的队伍里,多多少少会让我们对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安全感到担忧。
想当初,胡德铭的老婆刘金花和他初次见面,心凉了半截。第二次约会,本打算说拜拜的。然而这次胡德铭换上了警服。就是这身警服,把胡德铭救了。穿上警服的胡德铭,眉宇间顿时有了一股英气,威风凛凛的。连走路的姿势,都昂首阔步,有了几分男子汉的气概。刘金花常常在胡德铭的面前提起这件事。时间长了,那取笑里又像是有了赞美。胡德铭更热爱他的工作了。平时也舍不得脱下那张皮。无论多热的天气,他都把制服穿得整整齐齐的,以此来捍卫他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
确实,便衣胡德铭和刑警胡德铭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在家里,在床上,胡德铭就像是个孩子,被刘金花惯着,宠着,数落着。有时早上起来,穿好警服的胡德铭在镜子里会突然止住,看着眼前的自己发呆:硬邦邦的警服笔挺地将他竖立起来,大盖帽在脸上投下铁灰色的影子,像一只鹰,神色刚毅。他奇怪地惊叹着它的魅力。好像不单单是“人靠衣装马靠鞍”那样简单。这身警服,除了定义了他的身份,更源源不断给予了他力量。胡德铭初中毕业就当了兵,后来又稀里糊涂地进了公安局,成了一名刑警。胡德铭感谢这身警服,它不但挽救了他的婚姻,也挽救了他的人生。胡德铭不能设想,如果没有这声警服,他会成为什么?
车夫?小贩?环卫工人?还是收破烂的?
胡德铭心平气和地承认,这些并不是都没有可能。
当初胡德铭刚进警局,就一直对自己的能力持有怀疑。然而渐渐地,他明白了,一个抓坏蛋的人,他的成功与否其实并不取决于他自身的力量,而是来自于警服,国家的力量。也就是在那一刻,胡德铭对“名正言顺”这个词有了深刻的理解。胡德铭不再为自己矮小的身材自卑了。他感谢警服。并深谙警服赐予他的力量。胡德铭抓的坏蛋愈来愈多,身手愈来愈矫健,成为了刑警队的骨干。据说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提升为队长。
这次,警局接到一个棘手的案子,要他们刑警队去侦破。
这是一个贩毒团伙。据得到的情报,最近要在乌龙山一带交货。
为了把犯罪团伙彻底端掉,警局决定:派一名卧底打入敌人内部。研究来研究去,认为胡德铭最合适。谁都知道,便衣的胡德铭,最不像警察。最不容易引起敌人的怀疑。再者胡德铭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干得一直很出色。
胡德铭虽然不喜欢自己便衣的模样,但他认为做一个便衣警察更具有挑战性。事实上每年春节期间的打黑反扒行动,胡德铭都是绝对的主力。他穿一身从门卫刘大爷那借来的皱巴巴的羽绒服,在广场、车站、地道里孤独地走着,他并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瘪三。因为他的身上有枪,有手铐,有证件。他总是能做到出人意料,使犯罪分子瞠目结舌。
然而这一次是卧底。他必须得暂时解除国家赋予他的一切威严,像一个小人物那样去游走。胡德铭小时就是在贫穷的郊区长大的,他对那些不务正业者有着很深刻的了解。因此虽然局长一再交代,贩毒分子都是丧心病狂的家伙,心狠手辣,一定要小心。胡德铭还是信心满满,认为自己一定能圆满完成任务。
按预定计划,胡德铭和一名吸毒者挂上了钩。然后又通过吸毒者认识了那个要去接货的老板。胡德铭顺利地来到了交货的现场。和得来的情报基本吻合。
胡德铭清楚,同事们早已在周围埋伏好了,只待他在合适的时候发出信号,就可以瓮中捉鳖,大获全胜。
胡德铭紧紧守在老板身边。手里握一把枪,吊儿郎当地作出一副凶相,露出他手腕上的一条伤疤。那伤疤,是他和老板歃血同盟的见证。
老板深思熟虑地抽了一会烟,把烟屁股吹到了地上。很快,手下提来了一箱钱,文质彬彬地放在了贩毒头目的面前。
贩毒头目是个魁梧的家伙,穿一身黑风衣。静在那里,人不动眼珠动,察觉最后的气氛。
胡德铭也不动,心跳着。黑寂的山头上只见被夜风呼呼摇晃着的火把。
胡德铭等待着。只要贩毒头目也把烟屁股吹到地上,那装毒品的箱子一露面,他就解放了,可以“咳嗽”了。
贩毒头目继续抽烟。
突然仰脖撕开领口,露出了一身警服。
胡德铭不知所措。老板和手下仓惶逃窜。
瞬间,一把枪抵在了胡德铭的脑门上。
胡德铭意识到,上当了。他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和老板作出同样逃窜的举动?他无法在第一时间伪装出对警服的恐惧。
胡德铭知道,不能再犹豫了,他必须在贩毒头目作出指示前发出信号,兴许毒品还在周围。
胡德铭“咳嗽”了。咳嗽的同时把枪举向了贩毒头目。只是,他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脑壳就开了花。
审讯室里,狡辩的贩毒头目试图打岔,多次得意地说起了他身上的警服。因为他以前,本来就是一名人民警察。
同事们看着胡德铭惨不忍睹歪斜的尸体,悲恸不已。他们决定,要最后一次为胡德铭穿上警服,以无愧于他英雄的形象。
事实上,胡德铭是穿着警服火化的。
只有刘金花明白,他的丈夫有多么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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