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其中以扶持刚需为主导思想。此举引发了各方诸多争论。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房地产调控二年多来,房价并未明显下跌,只是年初成交量出现了低迷。而进入5月以后,随着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央行下调存准率并及时降息,这让人们看到了楼市回暖的征兆,大家纷纷入市“抄底”使楼市乍现复苏迹像,现在正是楼市调控的关键之时,河南省对房地产业开闸,恐怕其他各地也会效仿。也有人认为,河南楼市新政紧扣“刚性需求”,与中央的楼市调控并不相悖。不管怎样,河南楼市新政给我们留下了诸多悬疑。
悬疑一:河南楼市新政此时推出有何背景?
本轮房地产调控自2009年12月,至今历时两年半,调控成效正逐步显现。虽然房价并未出现大跌,但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和房屋新开工面积这两项指标急剧“跳水”。房地产业投资的萎缩,使各级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普遍下降三分之二。今年一季度,上海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比更是下滑80%。要知道,2010年时土地出让金占地方政府收入的比例高达76.6%,这使得地方政府财政已到了捉襟见掣的地步。一方面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大幅减少,而另一方面融资平台欠债期将至、保障房又要开工、基建工程等支出还要加大,这些都要大量消耗金钱。所以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总共有30多个城市的地方政府试图通过各种办法给本区域内房地产业松绑,这次河南新政于其说避免误伤“首套房刚需”不如说要“保GDP“更为确切。
悬疑二:河南楼市新政能对房贷政策说了算?
为了避免新政在出台不久后便遭夭折的命运,河南新政内容紧扣“刚性需求”,迎合了国家政策导向。其最重要的一条内容是,凡家庭名下(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产登记购房的均视为首套房。要知道,自2010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在认定首套房上,既认贷又认房,一个家庭即便名下无房,但以前曾利用贷款购过房,也须按二套房办贷款(即首付六成,利率1.1倍)。而这条新政,意味着“只认房不认贷”。从道理上讲,只认房不认贷,比认房又认贷更合乎情理。
不过,房贷政策应该由央行和银监会说了算,河南省金融管理部门(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根本无权调整辖区内的房贷政策,如此一来有越权之嫌。几大国有银行现在是听央行和银监会的呢?还是听河南金融管理部门的呢?显然房贷政策最后还是由中央说了算。还有,此次河南新政明确首套购房者可打最低七折优惠,但多数银行肯定不会做赔本的卖买,即使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打八五折也已是微利,所以当地多数银行不会照河南楼市新政去做。
悬疑三:地方政府阻止房地产泡沫破灭?
应该说,地方政府出于“保增长”的考虑,频频在楼市调控政策上打擦边球,以图给其地域内的房地产业松绑。但是中央的宏观调控只要不松动,地方政府要想阻止房地产泡沫破灭的努力也是徒劳的,因为现在信贷、税收、行政等房地产调控的组合拳的使用都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地方政府任何鼓励房地产投机的政策都会被中央叫停。其实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看法完全不在同一角度之上,在中央政府看来,房地产泡沫不能再被吹大,必须让其去投资化,让房价回归合理区间,这样有利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而地方政府官员的眼光则短浅得多,只要在其任期内当地GDP增速不减即可,至于其卸任后,当地房地产泡沫是否破灭?是否会危及当地经济,并不在其考虑的范围之内。
现在问题是如何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减轻房地产调控阻力:一、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这一块70%被中央政府拿走,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依赖土地的出让金,所以中央应该推出房产税和税制改革(让地方政府截留更多的地方税收),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二、转变政府职能。让地方政府从投资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把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从唯GDP论,转变GDP和民生并重,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消失,那么土地财政对其影响力也会衰减。
很多人认为河南新政是赤裸裸的救市,有悖于中央的调控精神。但是我认为,河南新政与去年11月放松限购的佛山新政不同,也与今年2月涉及保护二套改善需救济金的芜湖新政不同,此政紧扣“刚性需求”,并未“越雷池”,只是希望通过刚性需求的支撑,使得GDP放缓下滑的速度而已。不过从河南新政中可以看出,目前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很高,地方经济被房地产绑架也并非妄言。现在可以确定,楼市调控的主要杀手锏还掌握在中央手中,河南新政对银行的信贷政策的要求也未必行得通。不管怎么说,一手保护刚需,力图使房地产“软着陆”,一手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让房价合理回归,仍是下半年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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