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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上调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2011-04-20 13:36:20)
标签:

财经

     今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按照日程,会议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等法案进行审议。据媒体透露,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预计会调整为3000元,税率结构由9级累进税率调为7级累进税率。如果6月底二审通过,最快于下半年即可颁布实施。

     个人所得税的上调有利于扩大内需

     物价上涨,房价飙升,当民众的收入水平远远跟不上通胀水平之时,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就被提出来了。现行的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这还是2008年确定的。但时隔两年间物价上涨非常厉害,现在的3000元月收入的购买力远远低于两年前的3000元。比如,租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两年前的价格是1500元,现在的价格已经涨至2500元,而房价由两年前的1.2万多元/平米,涨到了现在的2.5万/平米。按照3000元的月收入,两年前,除去房租、吃喝,还有结余作为存款或者用于其他消费,而现在了作去房租,吃喝可能都要计算着花,其他费用,根本就没能力再去考虑。

     我觉得,调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采用7级累进税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产阶级的可支配收入,有利于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抗通胀的能力,对于剌激消费,扩大内需起到一个促进的作用。

    个人所得税的上调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初衷本意是:增加国家税收,调节社会收入,促进社会公平。但是,现有的个税收入方式却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其征税对象主要还是集中于中低收入群体,对于真正意义上的高收入者,就未必能够在征收方式上实现充分、足额的征收,这也就在根源上影响到个税调节收入、促进公平的根本目标。因此,个税应当突出能力越大,所担负的责任越大的征收模式,强化对高收入者征收和监管,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税负担。

    现在的状况是,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向中等收入群体征收的税种,富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合理避税。富人可以有公司,将他们的消费作为公司的成本,就可以轻而易举的避税了,而中产阶层是没办法避税,所以应该减轻中产阶层的税收负担,加强对富人的税收监管和避税的处罚力度尤为重要,如果个税还停留在2000元起征点让中低收人者交税,富人却可以避税,那个调税变成了“劫贫济富”的税种了。

    我建议,个人所得税的上调频率应该适当提高,上调幅度应该与当地的物价和房价涨幅挂钩。更为重要的是要明确个人所得税征收后的用途,推进个税征收、使用的透明化,使纳税者的纳税义务与国家的保障、服务之间建立联系。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最为迫切的制度建设应当是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管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因为,只有实现了高收入者的税收足额缴纳,才可能在大幅提高起征点的同时,确保个税总量平稳增加,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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