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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究竟是谁说了算?

(2011-01-07 10:17:28)
标签:

财经

    2011年元旦假期已过,但国内一些城市“房地产税1月1日试点”的传闻并没有如期兑现。据最新媒体披露,造成房产税“难产”的重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制理念上存在着分歧。那么房产税改革究竟该听谁?房产税是不是遏制高房价的灵丹妙药呢?

     现在的情况是,地方政府试图“续旧”,即在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将征税对象扩大至个人的非营业用房产,这样做法可绕过复杂的立法程序,短期内即可推出;而中央政府则主张“立新”,即通过整合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来推出新版税种“房地产税”,而这却需要一定的时间。

     这种从表面上看是技术路线之争却掩盖了分歧的实质。地方政府急于让房产税过关,是因为地方上报的试点方案中,实际覆盖面很窄,仅针对少数高端房产,而且开征税率也不高,应该说地方政府并没想用房产税来取代土地出让收入,只是中央政府强势推出,地方政府被动执行而已。而中央政府希望借此完善分税制改革,通过扩大地方税税源来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更为进取的调控措施。

     从目前报道披露的信息来看,显然中央的改革思路更合理一些。其一,整合现有税种、开征新税,避免了重复征税等问题;其二,有利于税制统一,各自为政的征税方式肯定不妥;其三,经过一定法定程序出台,可以让房产税更规范更合理,不要再打税收擦边球队;其四,最关键的还是,房产税改革可壮大地方政府财力,部分纠正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为房价回归理性铺平道路。但缺点是,新税法要经人大批准,短期内难以推出。

     反观某些地方政府设计的方案,目的只是为自己多筹集可支配的额外收入而已,并没有起到真正遏制高房价的作用,如果仅仅针对少数高端房产,则难以对高房价、投资炒房真正构成威胁。一些房价涨幅很高的城市,土地财政占地方政府收入的很大比重,始终是地方政府的最爱,地方政府自己很难对房价动真格。

     当然,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也不是没可能。其实,一方面通过财税改革壮大地方财力,让财权与事权匹配,通过房产税的开征,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是关键;另一方面,可通过政绩考核的改革,让土地财政走开。就是考核地方政府的政绩不要把GDP增长当作唯一的指标。要把控制房价和建造多少保障性住房,也加到考核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科目中来!

     房产税改革现在出现了二种不同的看法,表现上看,尽管房产税是地方税种,但审批权还在中央,应该说是中央说了算。但我认为,由于这一税种有调节收入、抑制房价抄作、财税改革的多重功效,与公众利益休戚相关,因而应由公众说了算,中央有关部门应该把房产税的开征方案晒出来,让公众从征税的目的、公共利益等角度来建言,集众之智,才能让房产税真正起到其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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