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在最新一次的保荐代表人培训会上,证监会在新的内部规定上作出了指示:要求延长“突击入股”的锁定期,也就是说招股说明书刊登前1年内入股的,锁定期从之前的1年延长到3年。我觉得,此举会终结创业板的造富神话。
现在我们把投资分为PE(创业投资)和VC(风险投资),VC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刚刚起步或还没有起步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小、没有固定资产或资金作为抵押或担保;其次,由于VC的投资目标主要是“种子”技术或是一种构想创意,这种技术或创意尚未经过市场检验,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具有不确定性,因此VC的本质特征是高风险;最后,VC的投资期也较长。
而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由于PE投资往往都是在企业将要上市之前,而突击入股,解禁期1年后,就可获得数十倍的投资回报。如果说VC(风险投资)是在上市公司开创之初介入,要承担创业的风险,其投资人得到高回报还情有可愿的话,那PE这类突击入股,不仅会造成市场的财富分配不公,更容易造就滋生腐败的温床。
在创业板开板前,基于鼓励和培育PE的初衷,证监会在审核“突击入股”时放宽了有关限制。根据2008年10月执行的新股上市规则,对于在发行人刊登IPO招股说明书前12个月内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股份的持有人,要求其承诺不转让的期限由之前的36个月缩短至12个月。但是现在看来除了造就一大批短期内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各利益群体暴富的契机,也给市场带来了不公。
对此,证监会一直非常重视,并在今年多次表示“高度关注”,并最终决定延长“突击入股”股东锁定期的决定,就是你要突击入股可以,但是你必须承担新股上市三年的风险,由一年延长到三年,这无疑加大了突击入股者的风险系数,让突击入股者在投资之前要三思而行。与此同时,证监会还要求保荐机构承担相应责任,保荐人要重点分析新进股东的情况及其与原股东关系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如遭举报,该上市公司的审核过会将受重大影响,可见监管层已加大监管力度,今后创业板发行审核也将趋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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