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开征方案已于4月7日晚通过建设部的审批,而且通过财政部和国务院的可能性非常大。该消息还透露,物业税发起地点为重庆,试点地区目前定在京沪深渝,物业税将按照买房时合同价打七折后再按1.2%至1.5%征收。
其实,我国附着房地产市场上的税费并不少,有些地方仅现阶段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2项之多,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多达50项,共计62项,占房价成本25%左右。
当前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上的,税费越高房价越涨,在卖方市场上所有的税费都能够转嫁到买房人的头上。
而在住房持有人身上却丝毫没有见任何税种,直接的鼓励抄房者和开发商囤积房源,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
现在开征物业税之后,把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中逐年征收,给地方政府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利于改变当前“土地财政”的局面,防止土地出让价畸高,有助于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同时改善了地方政府以土地收入利益为主的恶劣形象,由于各地方政府没有了财政收入之忧,可以承担起优先供应保障型住房的责任来。
我国的物业税政策的大体框架是,将现行的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笔试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我觉得现在应开征房屋闲置税最为必要,因为中国现在很多城市房屋空置率已大大高于10%的国际警戒线,仰制购房投机最有效的办法是提高房产的持有成本和风险。
现在问题是,物业税开征方案只是经过建设部的审批通过,并没有具体实施的细则出来,其实早在2006年10月,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6省区市就率先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成为首批物业税“空转”的试点。一年后,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再批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物业税“空转”省市超过10个。
而此番传言,物业税试点地区目前暂定在京沪深渝,江苏等省市将不在其中。
那么,实行物业税为啥这么难办呢?因为征收物业税对现有房地产市场供求、价格、地方政府收入、企业利益和购房者利益影响重大,冲击也很大。如何解决当前很多人的房子均不是自己的名字购买的问题,这会造成了排察范围太大,排查成本太高。又比如,假定政府对规定第二套房必须征物业税,为避税,一定会有部分家庭闹假离婚,以使离异后的户均住房少于2套房以下,这些问题如何解决,也是考量我们管理层的智慧的课题。 我认为,开征物业税先从很容易认定的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则可先行试点实征。
在征收物业税的同时,政府也应该提高第二套房贷的谁入门槛,把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大幅提高,并且不能享受利率上的优惠,其实中国的高房价除了房产持有成本为零外,还与宽松的、门槛极低的房贷标准有关。如果,政府真正能做到在放开土地供应量、增加房屋持有的成本、大幅提高二套以上房贷首付比例,中国的高房价泡沫是很容易破裂的,关键是楼市泡沫破灭之后,我们能否承受得起这样的损失?可见,现在不管是硬着陆还是政府把房价降下来,经济形势都远不如2008年那样容易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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