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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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读完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是第二次读此书,书仍是饶有趣味,但我时断时续地读了很久,很多年前那次是一口气读完的。从前遇到有趣的书,不吃不喝通宵达旦也要读完它,现在凡事有节制。不过读书有节制一天一小段的趣味在于,好像我也一起在那荒岛上过了一两个月,每晚睡前读一小段,看看那个不幸的青年又遭遇了什么,又发现了什么?
《漂流记》的前半部写得趣味盎然,读来令人愉快。一个英国体面家庭的青年,不听父母的劝诫,不愿过“中庸克己、宁静健康”的幸福生活,私自逃去航海,作了一个初出茅庐的水手。后来在海上遇到风暴,船只触礁失事流落到一个荒岛上,其他人都死了,剩下鲁滨逊一个人开始了在荒岛上独自求生的经历。在这远离航道获救无望的荒岛上,主人公打猎捕鱼、挖山洞造房子、垦荒种地、圈地驯养野羊、砍树造船、烧制陶器、与野人交战等等。一年又一年,过了整整30年。书中写鲁滨逊如何锲而不舍,如何踏勘岛屿的地形和岛上的资源,如何经历雨季、痢疾、地震等灾难,尤其如何与内心的孤独绝望作战,细细道来,栩栩如生。这个故事对于亿万过着平凡幸福生活的读者来说实在引人入胜,所以300多年来一直历久不衰。
《漂流记》在写法上完全是写实的,并自此开创英国小说的写实之风。平实不夸张的文字,淡淡的诙谐语气,平铺直叙的第一人称,没有一波三折和惊人之笔,故事却能讲得娓娓动听。这种朴实无华的叙述方式正是该书在小说艺术上所独具的魅力,值得后人效法。相反现代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流派,许多故作高深的表达或叙述方式,从它们诞生之日就注定了昙花一现的结局。简单自然正是审美趣味中最耐人寻味的一种。
从结构上,该书采用的也是最简单自然的方式,故事顺着时间的顺序展开,不分章不加标题,一口气到底。不分章节不能算作一部小说的优点,但它却很适合这个故事的特点和全书的风格。《漂流记》读到后半部觉得重复多了些,另外贯穿全书的反思也多了些,这是英国人的特点,也是那个时代的特点。书中用了许多篇幅陈述对上帝的认识和对幸与不幸的思考,其中有些在今天看来是常识,在300年前也许是新颖的哲学观念。另外结尾部分也不如岛上的主体部分。鲁滨逊最后发了财,早年在巴西种植园上的投资为他带来巨大财富,荒岛成了他的殖民地,岛上的居民全部宣誓效忠于他,并对他俯首称臣。这是一个典型的殖民时代的梦想,源于他所生活的那个大航海时代。
读此书会让人联想到儒勒·凡尔纳的《神秘岛》。凡尔纳是法国人,不像英国人那么偏爱理性和反思。《神秘岛》的故事情节要曲折离奇得多,处处留下悬念,跌宕起伏,险象环生,最后火山大爆发,岛屿化为乌有,故事中的人物们却绝处逢生,全书充满幻想和戏剧性。凡尔纳是讲故事的高手,他并不注重刻画人物性格,他关注的是情节和自然本身。但是《神秘岛》中的许多情节和荒岛上求生的手段明显地来自于《漂流记》。虽然青出于蓝胜于蓝,《神秘岛》中的手段更上一层楼,人物的本领也更高强。但因为有《漂流记》在前,《神秘岛》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远在《漂流记》之下。
这个现象与大小仲马的情形有点相似。尽管大仲马写下数量惊人的鸿篇巨制,比如著名的《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等,但是即便这些令无数读者为之痴迷的情节小说全部加起来,在文学史上还是被认为敌不过小仲马的一本薄薄的《茶花女》。
不过我对才华横溢的大小仲马并不十分着迷,我反而更着迷于艺术上稍次的儒勒·凡尔纳。《海底两万里》使我对海洋深处充满好奇,一本《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又令我对有安第斯山的南美洲、有红沙漠的澳大利亚、有毛利吃人族的新西兰着了迷。儒勒·凡尔纳是个伟大的幻想家,他的美妙的地理小说,他对海洋和遥远陆地的向往和探险表达了人类对自然的巨大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