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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者要遭到惩罚,这是人类为保持稳定,而形成的规则。倒在这个规则之下的人,不计其数。
比如,今天南方都市报报道的一个矿工——刘英球,男,44岁,未婚,湖南人——在广东翁源县公安局爆炸自杀身亡。这是一个典型的不满现实者,新浪网里对他的评论大多提到了“以命相博”。
一个做矿工的44岁的未婚男人,我相信是一个对现实不满者,本身就是一个被压抑的炸药包公安打无证开采,把他的老板吓跑了,他的工资没有着落了。如同给这个炸药包插上了一根导火线,当他到公安局表达自己的不满时,如果未得到较好的“疏导”,反而遭到打击,就如同引燃这根导火线。
在中国的历史上,至今一直没有现实官与民的平等,何况,一个贫困的民工与公安局之间,没有平等,就不可能有平等的对话。不是建立在平等关系上的对话,就容易擦出火花。
相对而言,齐达内就比较幸运。他不是矿工,他撞人的镜头被人看到了,但遭到侮辱的镜头同样被人看到了。他吃了红牌,但依然是可以拿到金球奖,而且可以继续表达对现实的不满:“我向看到这一幕的成千上万孩子们道歉……但是,我不可能为此举而后悔。遗憾的是,我们总是惩罚反抗的一方。可是,如果没有挑衅,也就没有反抗……当然,我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但也应该惩罚真正的罪人。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挑衅者。”
那么,那名矿工自杀的罪魁祸首是谁呢?好像没有。所以,他将报复对象选择了自己的卑微的生命,他以一种极端的方式,结束了在这个国家44年的生活。
反抗现实的下场就是这样,如果你有足够的力量,你可以改变现实,如果你没有力量改变现实,你就被现实吞没。
这让我想起今年参加高考的那个南阳女考生,好像叫蒋多多?。她也是不满现实,但她只能像矿工一样成为牺牲品。其实,我想告诉这个女生,那些参加高考并且成功通过高考的人也讨厌这个高考制度,但这已经不是最坏的制度,已经是可以忍耐的制度。
面对可以忍耐的制度,就暂且忍耐吧,等你有力量反对它,再反对不迟。提前牺牲,没有人记得你。就像人民英雄纪念碑上不会有矿工刘英球一样——他倒是可能被列入恐怖分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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